註冊 / 登入
下載 App
所有看板
即時熱門看板
胖貓事件 中國警方回應 反轉了
國立臺灣大學
忘了文章可以編輯,圖片太糊看不清,我在二樓發了文字版
B2
====更新 反轉來了
胖貓
查看全文
留言
男
原 PO - 國立臺灣大學
385
圖片傳到dcard上變糊了 下面是翻譯文字版: 2024年4月11日凌晨,劉甲(男,21歲,網名“胖貓”,湖南臨武人,下文以“胖貓”代稱)在重慶長江大橋跳江身亡,引發網民持續關注。 5月3日,本局接到譚某(女,27歲,重慶石柱人)反映劉乙(女,28歲,湖南臨武人,「胖貓」姐姐,下文以「劉某」代稱)侵犯其 隱私的報警;5月5日,接獲劉某反映譚某詐騙其弟「胖貓」錢財的報警。 經依法調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於劉某報案稱譚某詐騙其弟「胖貓」錢財的調查狀況 (一)「胖貓」和譚某的交往狀況 經詢問譚某和「胖貓」雙方親友,走訪知情人員,依法調查取證,對兩人交往情況進行了核實。 2021年11月,「胖貓」與譚某玩網路遊戲時認識,同年12月24日,雙方確定戀愛關係。 2022年3月,「胖貓」和譚某相約到長沙遊玩,「胖貓」妹妹及其男友陪同。 2023年2月初,兩人經歷分手又復合後,譚某表示不想異地戀,要求「胖貓」到重慶,雙方約定10月一起在重慶生活。 2023年10月,「胖貓」從湖南郴州到重慶,在譚某住家附近租房居住,此後多次到譚某家中約會。 2023年11月,譚某透過微信朋友圈公開雙方戀愛關係。 雙方商議開一家花店,由「胖貓」出資7萬元、譚某負責經營,花店於同年12月開業。 2024年2月7日(春節前夕),譚某帶「胖貓」回老家,將其作為男友介紹給父母及親友。 兩人交往期間,經歷多次分手、復合。 2024年4月3日、4日,兩人持續發生爭吵提及分手。 4月5日,譚某向「胖貓」發微信「互相冷靜一段時間,過自己的生活」。 4月10日,“胖貓”微信聊天對譚某說“把'支付寶小荷包'的錢轉給你”,譚某回复“你轉給我那些幹什麼嘛”“你還小,你也是要用 錢的,遊戲也不能打很久,你要把錢都自己存起來,為自己的以後做打算,別給我」。 當晚,「胖貓」透過支付寶給譚某轉帳66666.66元(備註自願贈予),微信留言讓譚某經營花店、自己不管了,並將譚某支付寶帳號拉黑。 4月11日凌晨,「胖貓」向譚某發微信「我們已經結束了」後跳江。 4月23日,警方在長壽區長江水域打撈一具男性屍體。 透過現場勘查、屍表檢驗、物證檢驗鑑定及死者親屬辨認,確定死者係“胖貓”,排除刑事案件。 5月3日,「胖貓」親屬到長壽區辦理相關手續後,「胖貓」遺體在長壽區火化。 (二)「胖貓」及譚某經濟往來狀況 經梳理「胖貓」、譚某兩人轉帳紀錄顯示,自2021年11月兩人網絡認識,至2024年4月11日「胖貓」跳江身亡,「胖貓」向譚某轉帳317次 共79.9萬餘元;譚某向「胖貓」及其親屬轉帳179次共46.3萬餘元,其中,向「胖貓」轉帳29.7萬餘元、向劉某轉帳3萬元、向「胖貓 「父親轉帳13.6萬餘元(「胖貓」過世後,譚某應「胖貓」父親要求返還開花店的7萬元和「胖貓」跳江前自願贈予的6.6萬餘元)。 同時,兩人交往期間在支付寶開通「支付寶小荷包」「戀愛記」情侶存錢帳戶,供雙方隨時自行訪問,自2022年1月5日至2024年4月8日,譚某共存款23.6 萬餘元、提領16.5萬餘元(用於兩人經營花店、共同生活開支及譚某個人消費等):「胖貓」存款17.3萬餘元、取款24.8萬餘元。 兩人共同存錢帳戶中,「胖貓」多支取了7.5萬元(含譚某存款7.1萬元,支付寶利息收益0.4萬元)。 調查查明,譚某和「胖貓」以真實身分交往兩年多,互見親友,並在一定範圍公開雙方戀愛關係,經濟上互有往來,共同存錢謀劃未來生活,雙方存在真實戀愛關係, 譚某未實施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以戀愛為名騙取「胖貓」財物的行為,不構成詐欺犯罪。 5月11日,本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將不予立案通知書送達控告人劉某,並告知其應有的法定權利及實施途徑。 劉某對不予立案決定表示認可。 同時,經調解,近日劉某父母與譚某已達成和解,譚某全額退還了與「胖貓」戀愛期間經濟往來的差額。 二、關於譚某報案稱被劉某侵犯隱私的調查情況 經依法調查查明,「胖貓」跳江後,經民警協調,4月13日譚某與「胖貓」父親微信溝通,向「胖貓」父親返還13.6萬餘元,稱雙方交往期間經濟 問題再無糾紛,「胖貓」父親透過微信向譚某出具收條,並稱「之前你們一起開銷的費用不退返我答應,只是退返開店投資的錢和最後的一筆」。 但劉某認為“胖貓”每月代打遊戲收入2-3萬元,“錢都花到譚某身上了”,稱要讓譚某“不好過,付出代價”,與其妹妹商議“就是要讓 譚某被網暴」。 劉某翻閱「胖貓」遺留的手機後,透過抖音帳號多次發布「胖貓」與譚某私聊記錄、轉帳截圖等個人隱私資訊。 後來又在發布懷念「胖貓」訊息時,採取另註冊帳號在留言區點評引導、邀約親友跟評的方式,繼續曝光譚某相關地址、抖音帳號等資訊。 劉某與其妹妹聯繫多人代寫文案,討論如何博取網民同情,商定自拍時要“很疲憊,很心累,很委屈的模樣”“讓別人看出你很憔悴的樣子”,打扮可以“隨意 一點”“可以不化妝”,錄製時“要先背下來”、不要“眼睛時不時的在看台詞”,截取聊天記錄要顯示某“是撈女+騙子”,要顯示“胖貓”被譚 某PUA、成為提款機,劉某在平台購買流量擴散傳播提升熱度,引發廣泛關注,其帳號粉絲從4月22日的263個漲至最高290餘萬個。 劉某的行為導致譚某被網民攻擊辱罵,譚某支付寶收到大量附辱罵留言的小微轉賬,網絡出現多起威脅譚某人身安全的言論,嚴重影響譚某正常生活,並造成網絡空間秩序 混亂。 調查過程中,劉某體認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並認錯,本局將依進一步的調查情況依法作出處理。 三、關於網路尋詢滋事、網路謠言的查處情況 「胖貓」過世後,引發網友關注熱議。 個別網友為蹭流量、博眼球,編造謠言、尋薦滋事,各地警方依法進行查處。 網友楊某在網路上刊登譚某電話號碼和支付寶帳號截圖,煽動網友向譚某支付寶轉帳附留言辱罵,對譚某進行人身攻擊,警方依法立案,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網民賀某在網上揚言接到“懸賞令”,稱“要殺譚某全家,包括關係好的朋友”,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網民潘某、薛某在網上發布譚某身份證信息圖片、 手機號碼、郵寄地址等,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網民熊某、邱某合謀以曝光譚某老家位置為炒點,打探譚某老家並拍攝視頻發布;網民楊某為博人眼球,捏造自己與譚 某交往謠言上傳網路;網民某冒充譚某開設微博帳號,發佈不實貼文。 上述違法人員均已被當地警方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此外,網傳「4月11日跳江身亡者不是『胖貓』」「譚某被人毆打」「一自稱譚某的女子第一次露臉道歉」等均係個別網民歪曲事實、捏造散佈的 網路謠言,屬地警方正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一個鮮活生命黯然消逝,令人痛心。 願逝者安息。
B2
回覆
引用
分享
查看其他 2 則留言
查看全部 428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