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同仁太猛了🤣🤣

本單位去年12/1錄用好幾位新人,然後上週其中新人提說因為他不會騎車,也不想面對人群,所以想要離職。 預計今年1/10左右離職;問了人事單位,他有沒有什麼福利(想把他應有的休假及事病假請完再走人),我們上班是週一到週五0800-17:00(中午休息一小時),六日跟見紅休!!除非公司有急事,才會輪班;正常來說新報到的人還在試用期,絕對沒有加班的情況。 我覺得好勇敢,如果是我應該不敢問🤣🤣🤣🤣 單純聊天,沒有惡意;請大家能夠笑笑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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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合法的要求他的權利,你老闆也可以啊!依法無看病證明可不准假,討厭他也可以直接付資遣費把他趕走,這小事何必放上來公審?你老闆的事讓他們自己去擔心就好,你不敢就不敢,管別人家這麼多幹嘛?
B34(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