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我償還租屋補助!!

租約概述:3個月租約 時長:2024/7-2025/3(租屋補助只收到7-12月 故事: 我1月一拿到租約馬上的就開始申請,因為每次申請過程都需要一個月,所以我一拿到租約便馬上申請。 3/5我都還沒收到1-3月的租屋補助,我就想說很奇怪,通常都2月份就收到了(隔一個月),於是3/5一早打電話打給台中市政府處理租屋補助的辦事處。 結果他竟然說我溢領,說我住宿的地方是繳辦公室稅率的而不是租屋稅率,因此不能申請租屋補助,且會需要償還2024/7-2024/12的租屋補助款😢 Q1 我這棟算是非法租約嗎? Q2 因為政府的行政失誤導致我需要償還租約是否太過份? 更新: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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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重點是不合格 為什麼一開始政府不查證清楚? 我自己是提早解約 也申請放棄租捕 結果他還是發錢來 然後後來再通知我溢領== 明明是他們的疏失造成我的麻煩 繳錢回去還要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