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修正) 三峽車禍腳踏墊暴衝理論

首先感謝作者讓大家知道腳踏墊的危險性,不過原文有幾個矛盾可能會讓理論不成立: 原文在解釋問題6的時候提到「如果他的踏墊往前滑很多,壓住油門的同時也會卡住煞車,煞車是踩不下去的」,再來解釋問題10的時候提到「油門卡住,煞車還是可以踩,並不衝突」,這是第一個矛盾。 另外原文解釋問題4的時候提到「一些暴衝者的經驗,踩煞車是沒用的」,再來解釋問題9提到「油門卡死時並不是馬上拉升到高轉速,拉升轉速是需要時間的」,究竟油門卡死的狀態下,幾秒後車子才會達到足以暴衝的馬力?這裡就需要機械專業的人來分析了。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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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現在車禍的肇事者態度都很糟糕,而且現在光是連連走在人行道上都會出車禍,還會遇到明明所有賠償都有單據的,還想砍賠償金額的垃圾 我前年11月好端端的按照規定走在人行道上,被違規行駛的腳踏車撞傷左腳,初判表對方100%全責,當時對方一開始還不願意賠償,我提告之後,在地檢署調解的時候,一開始甚至還只想賠償一半金額,我那時候跟對方說,依照法律,我其實是有權利要求你賠償精神損失的費用,但這些都沒跟你求償了,更何況我的每一筆金額都是有白紙黑字的單據的,你憑什麼還要砍賠償金額??? 那時候在調解的時候僵持了很久,那個肇事者到最後才願意賠55000,但我全部醫療費用是62000多元,等於我自己還損失了7000多塊,你說這種人是不是垃圾?喔對了,對方還是台灣篤屋書店的某部門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