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憲章(上):官方語言才是唯一正解
要復振母語,官方語言是唯一正解,它是正解,也是唯一解。所謂唯一解,就是只有這個辦法,沒有別的;所謂正解,意即它就是正確答案,可以拿滿分一百的,或說是絕對「有效」,藥到病除的,而不是說你用了這個方法後,還需要天時地利人和,碰碰機運看會不會成功。它就是選擇題或填充題的解答,對了就是滿分,不是申論題或作文,還要看你的內容合不合閱卷老師的胃口來決定能不能拿「高分」。總歸一句話,「官方語言」就是復振母語唯一且必成的解答。
先從所謂的「友善環境」談起吧。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在大選勝選後,於 2024 年未就任前的世界母語日(每年的二月二十一日),便以即將就職的新任總統之姿,對全台發表政府關於「母語復振」的三大重點政策,我將其稱為賴政府的「語言政策三箭」,此「三箭」包括「成立國家語言研發中心」、「健全國家語言教育資源」、以及最後最重要的「營造多元語言友善環境」。這三道民進黨語言政策的「主菜」,本書已於〈矛盾〉系列文做過評論,這裡我要再針對「友善環境」此項,從另一個角度做更深入的分析,並藉此帶入本篇所要提出的,真正有效的語言復振政策—即官方語言—之說明,因為「友善環境」與「官方語言」本質是在同一條軸線上,只是它們位處此軸線的兩端,藉由並列的分析可以讓你更瞭解執政者的心態以及其所「願做」與「該做」之間的落差。
各種生活場景的台語使用情況
如果你哪天閒得發慌,或是突然實驗精神爆發,你可以試著從早上七點到麥當勞吃早餐,坐到下午一點,觀察這段期間麥當勞店內的語言使用狀況,結果大概會是這樣:在櫃臺點餐結帳的人客,98%以上跟店員講中語,這些跟店員講中語的消費者當中,依據地區分別,大概會有 10~50%不等,操著口音輕重不一的「台灣狗蟻」;店員招呼及回應客人,則大概是 99.5%以上講中語,客人講中語店員不用說當然是百分之百回中語,然而即使是遇到極少數客人講台語的情況,店員會以台語回應的比例大概是十分之一、二左右。另一方面,在麥當勞用餐的客人,如果是兩人以上,其對話使用語言,平均大約是 8 成以上中語,1 成台語,剩下的則是中台混用。有一個類似麥當勞,但在大眾的認知上,「水準」又高一檔的場所,叫做星巴克,在星巴克裡面,你聽到台語的機率又比麥當勞更低。
在全聯,客人跟店員講台語的比例大概在 3%~ 15%之間,視地區而定,店員以台語回應講台語的客人的比例,大概是一到三成。客人講「台灣狗蟻」的比例約占四到六成以上,客人之間以台語對話的應該有一~兩成左右。跟全聯有橫向對應關係的一個場所是菜市場,在菜市場中你可以聽到台語的機率稍高,客人跟店家講台語應該有三到五成(某些地區可能可以達到六成),店家以台語回應台語的也有五成以上,雖然機率頗低,但你甚至有機會遇到以台語回應中語的,可能有百分之一吧,而整體台灣狗蟻的比率應該超過五成。跟全聯有縱向對應關係的場所是便利商店,在便利商店裡你聽到客人跟店員講台語的機率,大概是全聯的 3 折。有一個在外觀型態上類似菜市場,但消費者組成差異甚大,交易活動內容也不太一樣的場所,就是夜市,在夜市裡面客人跟店家講台語的比例大約是 5%左右,高於麥當勞,低於全聯,而夜市店家以台語回應台語的比例則約在三成,稍弱於菜市場,台灣狗蟻比例約為四成。
你到市內的普通餐廳,例如簡餐店、咖哩飯、義大利麵店……等等,客人跟店員講台語的比例類似但稍稍高於麥當勞,或許在 3、4%,店員以台語回應台語的比例應該在兩成左右,客人之間以台語對話的比例約為一~二成,台灣狗蟻則應該有三成以上。如果是傳統的小吃店(含店面跟攤子),賣肉圓貢丸湯魯肉飯炒米粉等等,客人跟店家講台語的比例應該會有兩成以上,店家以台語回應台語的比例則可達四、五成,稍低於菜市場,客人之間講台語的約在三成。
你如果在特別節日到百貨公司,人潮的狀況大概會類似平日早上的傳統市場(不至於像熱門夜市那樣人擠人那麼誇張),你可以聽到客人跟櫃員講台語的比率,大概在 2、3%左右,視專櫃性質有所變動,櫃員會以台語回應台語的比例則應該有兩成,客人之間以台語對話的可能有一成。在小兒科診所,病患跟櫃臺人員講台語的比例大約在 2~4%,櫃臺以台語回應台語的比例可能可以有兩成或以上,在診所內聽到台灣狗蟻的比例應該也有個三、四成,比較特別的是,在診所掛完號後面還有一關,就是給醫師看診,如果病患跟醫師講台語,醫師會以台語回應的比例應該有五成以上,另外,也有一些人是「在外面跟櫃臺講中語,到裡面卻跟醫師講台語」。診所內聽到台灣狗蟻的比率也頗高,應該有四、五成。最後講一個特殊的場所,美髮店,它的特殊性在於,相較於前述各種場所,客人跟服務人員之間有極大的機會進行 10 分鐘至 30 分鐘的長時間對話,在美髮店內,客人跟店員講台語的比率大概在一成弱,店員以台語回應台語的比率約兩三成,當客人與店員有一段長時間的連續對話時,「客人講台語店員講中語」也不會讓人陌生。
還有一種特別的情況,就是「挑對象講」,不論公私單位人員,不少人會視對象選擇和你對話的語言,如果你是明顯年長,感覺 70 歲以上,或是外觀衣著看起來屬於農工階級,當你講台語時對方就會以台語回應,而如果你看起來不到老年,或是穿插打扮比較斯文體面,那麼就算你從頭到尾都跟對方講台語,人家還是會跟你全程中語。
以上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常處的場所與場景,即便我用了一些篇幅舉了十個例子之多,仍遠不足以涵納生活中的各個面向,然而我想這還是多少能呈現出今天台灣人在社會生活中語言使用的概況。上面所提到的比例數字的部分,並不是經過嚴謹的紀錄與調查而得,只是我個人長期在生活中所觀察的印象,即便如此,我認為即使是實地去做學術級的調查,結果應該不會相差太遠,我想要告訴讀者的是,我們的重點並不在於數字的精確度,我們該去思考的是社會這樣的語言使用概況背後所隱含的道理。現在讓我們回到民進黨政府「復振台語」的大絕招「台語友善環境」政策。
在繼續以下論述之前,我們必須再次確認一項事實,那就是即使在 2025 年 5 月的今天,全台灣平均仍有約七成左右的人口能夠以台語進行無障礙的談話溝通。以此事實為基礎,來對照分析上面所舉的各種場所的語言使用情況,我們要問的第一個問題是,既然台灣現在有七成的人可以講流利的台語,為什麼我們在公共場合聽到消費者之間以台語對話的比例平均不到兩成?又,這些會跟「自己人」講台語的人,為什麼只有寥寥幾%的人主動跟商家講台語?又,理論上服務人員也有七成會講流利台語,但為什麼他們不用台語回應講台語的客人?為什麼連跟同事講台語的店員都不跟客人講台語?簡單一句,為什麼人們「在外面」不講台語?
He’s just institutionalized
現在中(華民)國殖民政府說要營造「台語友善環境」,所謂「友善環境」,意指一個人到某個場所,可以隨自己的意願,自由地「講」台語,不會有人禁止你講,再者,還要保障你講台語也能順利達成溝通目的,也就是你講台語對方必須要聽得懂。「語言友善環境」是對應於長期以來外來殖民政權用來消滅本土語的手段(之一)的「請說國語」政策,它的概念就是:過去政府禁止你講台語,現在政府不再禁止你講台語,從禁止到「開放」,從打壓到「尊重」,中間的落差不可謂不巨大,完全是一種「文明進步」的體現……乍看之下的確如此。然而當我們仔細去思考,就會感覺事情好像「怪怪的」,好像總有些地方不太對勁,就算你始終拿捏不住到底是什麼事不對,你 終還是會注意到一個事實,那就是「政府都讓台灣人講台語了,台灣人為什麼還是不講?」,更進一步,今天殖民政府說「親愛的中(華民)國子民,政府現在讓你們講台語了喔,你們怎麼都不講呢?大家要盡量講母語講母語好棒棒喔文化保存喔……」然後開始鼓勵、補助、推廣台語,還立法來灑幣拍節目辦活動,這麼一來社會上許多愛台語的人士便感激涕零覺得這個政府真是太好太感心了,誰還批評政府就是 ungrateful 不知感恩。過去政府剝奪你的自由,現在還給你「自由」,正因為它是如此直覺地完美,使得人們當遇到「台灣人為什麼還是不講台語」這個問題時,也很直覺地將責任歸咎給「台灣人」:「政府都開放讓你講,還鼓勵你贊助你講,你(明明會講)還是不講,那台語死掉就是你們(台灣人)的問題了。」
有一個長期被家暴的童養媳,被丈夫和婆家人奴役使喚,稍有違反他們的心意就是被辱罵鞭打,數十年如一日。這個家的規定之一是,屋子裡的所有家具、用品,都必須無時無刻保持一塵不染,像新的一樣,這項工作當然是落在媳婦頭上,因為家裡有公婆小姑小叔丈夫等十幾隻眼睛在盯著,只要誰在某個時候發現哪個東西上有點灰塵污漬,媳婦便免不了吃一頓打罵,使得這個女人養成了隨時隨地都在仔細清潔家中用品的習慣……或者說怪癖。在這個女人 50 歲時,丈夫因病過世,因為時代也在改變,她沒有留在婆家守寡,搬出去跟兒子一起住,她在兒子家裡也是每天從早到晚都在擦洗家具。有一天兒子下班回家,吃飯的時候跟他母親說「媽你不用一直反覆擦家裡的東西,那些都很乾淨了,隔段時間再弄就好,妳有空就多出去走走,做做運動,或是去上個課交交朋友也行。」
美國曾經發生過一件罪案,有個心理變態(psychopath)喜歡在路上隨機綁架女孩子,回去後把她裝扮成他喜歡的模樣,並要求她每天都要做這種打扮,服侍他。他每綁架一個受害者,玩弄幾年後膩了,就會殺死她,再綁架另一個人,如法炮製。最後一位被綁的受害女子,甚至跟他生了兩個小孩,幸運的是,在這個變態殺害她之前,聯邦調查局(FBI)破案了,將女子和小孩都救了出來。經過一段時間,兇犯也伏法了,這個女人和正在讀小學的兒女於市區租屋共同生活,一個假日的早上,小女兒睡醒看到坐在梳妝台前的媽媽,樣子有點奇怪,問:「媽你為什麼要化妝成這個樣子?」
Shawshank Redemption(中:刺激一九九五)是 IMBD 調查「史上 受喜愛電影」長期霸榜前三名的名作,片中的每一個場景都是經典。有一段情節是這樣的:獄中一位 年長的囚犯 Brooks,年輕時因罪被判無期徒刑,已經在監 50 年,如今他已是個年逾八旬,人畜無害的垂垂老者。這一天他收到獄方通知,得知自己獲得假釋,不日即可出獄,他自由了,身邊的獄友們都為他感到高興。Brooks 自己卻不如別人所想的那麼開心,他找到機會,拿利器抵住一位獄友 Heywood 的脖子,作勢要傷害他,Heywood 也真的受了點皮肉傷。原來 Brooks 並不想出獄,他害怕自由,他想繼續留在監獄裡,所以他故意惹事,想要藉此讓自己的假釋被撤銷。事後大夥在廣場閒聊,Heywood 還心有餘悸,憤憤不平地說那個老傢伙是瘋了嗎,每個人都巴不得要脫離這個屎爛窩,他竟然不想出去,甚至還想藉著傷害獄友來讓自己繼續留下來。本片的第二男主角 Red(摩根佛里曼飾)應道:
Brooks ain’t no bug. He’s just… he’s just institutionalized.(他不是瘋了,他只是……被體制化了)
The man's been in here 50 years, Heywood, 50 years…
But I'm telling you, these walls are funny. First you hate 'em… then you get used to 'em. Enough time passes… you get so you depend on 'em. That's institutionalized.
「一開始你恨它,接著你習慣它,等夠長的日子過去,你已變得不能沒有它。」「過去政府剝奪你講台語的自由,現在政府賦予你講台語的自由,再來就是你們的事了。」多麼理直氣壯理所當然。然而事實是,台灣人被殖民了 80 年,台語 / 台語人被迫害、羞辱、打壓、歧視了 80 年,你以為這 80 年間的心理歷程精神創傷,是中(華民)國殖民政府一句「我講台語我驕傲」就能抹消的?台灣人講了 500 年台語,為什麼現在卻(明明會講但)不講?難道不是這數十年的殖民體制所造成台灣人的自卑、從眾、習慣或意識型態等心理原因,使他們「選擇」不講?台灣人之所以害怕「自由」,逃避「自由 」 , 不 正 是 因 為 他 們 已 經 被 體 制 化 , 被 institutionalized 了?台灣人起初是恨它(中語)的,後來開始習慣它(中語),最後則越來越多人變得不能沒有它(中語)了。
今天民進黨所效忠所代表的中(華民)國殖民政權,告訴台灣人說政府要「復振」台語,提出的終極手段竟是牛頭不對馬嘴的「語言友善環境」,究竟是為什麼呢?這裡先不追究民進黨政府究竟是真的不瞭解「復振」兩個字的意義,或者他們其實是「明知」卻裝傻(套句中國肺炎盛行時期領導台灣抗疫的衛服部長陳時中說過的名言:「內行人說外行話」),民進黨政府的語言政策思維很簡單,就是對於當下社會所存在之語言狀況的既成事實( linguistic fait accompli),完全地接受並認同,更別提去挑戰或變更它,總之 What is done is done,反正木已成舟,現實如此,人應該往前看不要往後看,我們就以現狀為「基礎」,看看能做些什麼,至於結果如何,就是天命,或是人民「自由意志」的選擇。不只是語言政策,民進黨在各種涉及民族認同意識型態的領域皆是如此,所以他們才會在八年完全執政期間,保留絕大多數的殖民威權與中國法統的象徵,包括路名、地名、旗幟、肖像、建築、歌曲…… 等等, 重要的當然是基礎歷史教育的內容。這種直接承認並保留「既成事實」,以現狀為基礎的施政心態,我在〈安寧病房〉一章已經提過,就是一種去脈絡化(decontextualization)的手法。平心而論,這種手路並不是只有在民進黨身上才看到,但正如我在本書中所提,這通常是處於轉型期中的殖民政權本身,或是某些只為獲取權位而無理想信念的政黨或組織在上位後會做的事。這種去脈絡化的施政手法所導出的具體政策,永遠不會超出於弗雷勒所稱的假慷慨,因為殖民政府只願在不損及殖民體制及其法統的前提下,執行眾多不切實際的措施,事實上在中語霸權持續的鬼影籠罩下,這台載著台語走向死亡的列車絲毫不受動搖。
只要民進黨政府始終不針對台語死亡的根本原因(亦即當下仍繼續存在、運作的不義體制,亦即中語為唯一官方語的語言一元主義)做處理,就算表面上看起來讓人民覺得政府好有心做了好多,實質上政府所採行的仍然是一種「放任主義的語言政策(laissez faire language policy)」,經濟上的放任主義是實力強的終會獲利,語言上放任主義的必然結果,就是弱勢語必死,等於是對弱勢語任其死滅,這種「表面上做很多卻毫無實質效果」的放任主義語言政策,事實上是一種最不負責任,甚至可說是邪惡的政策,因為當台語確認死亡,殖民政府便能夠以「這是人民意志、自由市場機制的結果」來合理化母語消滅的現象。
為什麼我要在這麼重要的,準備要提出確實有效的台語復振方法的最後一章,用這麼大篇幅,冗長地說明這些如此顯而易見的道理?就如本書始終強調的,復振母語不在於方法,而在於心態,因為復振母語的方法完全不是什麼祕密(雖然我一直搞得好像很神祕),不論你走到哪裡,只要是曾成功復振過母語的國家或地區,你都會得到同樣的一個答案,復振母語就是這麼簡單。但是復振母語也是最難的一件事。就像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圖斯(Heraclitus)所說「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運」,如果一個人想改變命運,首要之務是改變自己的性格,同樣的,一個民族的性格,也會決定這個民族的命運。一個民族想要改變自身的命運,整個民族也要有所自覺,進而運用群體的意志力改變自我性格上的缺陷或盲點,既然復振族語的答案這麼單純,為什麼有些民族成功有些失敗,差異就在於「民族性」。台灣人面對族語的死亡,在復振族語的路上所遭遇的最大障礙,就是數百年來「遺傳」下來的族裔偏見至上的民族性。
前文所提的那些關於長期被害的精神創傷、受害者改變不了的「習慣」、恐懼「自由」的心理,或者身為一個人卻被系統化、體制化的現象,以及殖民政府有意或無意利用這些現象以逃避責任的行為,確實都是簡單明瞭的道理,就好像一個人裸著身體在路上逛大街那樣地突兀,但是……為什麼從來都沒有人說出來呢?身為一個長期關注社會上台語使用情況並追蹤各種資訊來源的人,我可以負責任地說,這幾年來我沒有看過任何人或團體、組織,曾經發表如此清楚明白地指出上述「道理」的文章或言論,簡單說,台灣人一直在姑息民進黨站在殖民政權立場而非台灣人立場的所作所為。
假設現在台灣有兩種人,一種是想救台語的人,一種是想殺台語的人,想救台語的人,看到民進黨那些所謂的語言復振政策,儘管明知那是沒有用的,也明知民進黨政府明知那是沒有用的,仍不願出來點破批判,只因為那是「自己人」;而在那些想殺台語的人眼中,他們當然也很清楚民進黨的政策和法案根本無法復振台語,他們也知道民進黨沒有打算「復振」台語,既然如此他們自然樂得心照不宣,坐等其志得遂。
因為我無法接受台語的死亡,所以我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把這些血淋淋的事實攤在你眼前,讓你不得不直視它,從而起身行動去改變它。
接著我們要進入本節主題,我再說一次,官方語言就是族語復振的唯一正解。而我在本文開頭提到,之所以要再次從「友善環境」講起,是因為「友善環境」跟「官方語言」處在同一條軸線上,只不過二者位在此軸線的兩個端點,這是什麼意思呢?所謂「同一條軸線」指的就是「語言環境」的概念,殖民政府要給台灣人的是「台語友善環境」,這是一種語言環境,這種語言環境雖然掛了一個「友善」的名稱,但它的本質其實是一種「霸權壓制」的環境,「友善」二字正透露出此地無銀三百兩做賊心虛的心態,就因為這個「環境」本來就瀰漫著「不友善」的氛圍—對於喜愛動漫的朋友,我用「結界」兩個字想必能讓你更 get 到那個點—我們現今所處的語言環境,就是在一種惡意「結界」籠罩下的環境,這個「結界」的作用就是一點一滴地蝕害結界範圍內的台灣本土語言直至消滅。正因為處在這種中語霸權壓制下的環境,權力者(施術者或術式繼承者)又不願解除結界,所以他們只能透過某些「治療手段」讓你(台語 / 台語人)在這個結界內過得舒服些,讓你感受到「友善」,減少你的痛苦。簡單說,所謂「台語友善環境」,其真意就是「中語霸權下對台語(人)友善的環境」,它終究是「中語環境」,最後也將成為沒有其他「方言」(他們現在稱「國家語言」)干擾的完全體,即純粹的中語環境。
台灣人,你要告訴中(華民)國殖民政權,告訴民進黨,我們不要什麼「友善環境」,我們要真正的「台語環境」,而且我們並不是要你們憑空創造一個「台語環境」,我們只是想要拿回本來就屬於我們的,且此時此刻勉強還氣息微弱地存在著的東西。
那麼,到底什麼是「台語環境」?又該如何取得(取回)?
「委員會」無法復振族語
近來有民間團體倡議,為了有效施行台語復振工作,政府應該設立「台語委員會」,況且現在政府有原民會有客委會,使用人口 多的台語卻沒有專責的「台語委員會」,於情於理說不過去。也有人提出不是要台語委員會,更應該設的是「台語復振委員會」,在名稱上要加上「復振」二字,以凸顯委員會目的,並專注在復振工作上。我在〈矛盾〉一章中曾數度帶著讀者依邏輯與實證的方法一一檢驗目前民進黨政府所推行的各項本土語政策,最後我們得知所有那些政策,不管是否為《國家語言發展法》架構下的,沒有一項具有實質復振台語的效果,甚且在我們的分析之下,有不少措施連其「政策目的」本身都不在於復振台語。這裡我們同樣來看看,現在母語團體所主張的設立台語(復振)委員會,是否能夠復振台語。
讓我們再複習一下,母語死亡的兩個直接原因與復振母語的兩個目標。我們知道我們的母語要死了,所以要想辦法「復振」它,一種本來由某地的某群人所長期通用的語言(即某族群的母語),為什麼會死亡呢?原因有二,一是人們不再以該語言教養他們的後代,一是人們不再於社會生活中使用該語言。因此,當我們說要「復振」母語,我們該做的唯二兩件事,就是一,想辦法讓人們重新以該語言教養後代,二,想辦法讓人們重新在社會生活中使用該語言,前者我們給他一個稱呼,叫做「家庭教養用語」,後者我們則稱之為「社會通行語」。任何非以上述兩點為目的或目標的計畫、措施、政策……等等,都不可能復振母語,換句話說,一個政府執行任何非以上述兩點為目的或目標的計畫、措施、政策……等,而說要「復振」母語,就是在騙。
那麼,我們現在來思考一下,假設今天中(華民)國殖民政府真的大發慈悲,同意了母語團體的要求,而且火速處理,在一年內就成立了「台語(復振)委員會」,台語是不是從此前途一片光明,復振在望了呢?我一樣先說結論,不管是台語委員會還是復振委員會,都無法復振台語。繼續以下的論述之前,我必須先在此說明一點,我絕對沒有看輕那些提出此議的團體組織的意思,這些團體中的許多學者專家以及各個領域的台語事工,都是長期致力於母語傳承與復振,有些人甚至是用生命在做,投入大半的人生,我本人和我的家庭都是他們工作成果的一大受益者,相較之下,我所做的尚不及於他們的萬分之一,對於這些人我始終是抱著崇敬之情,只是既然我現在在做的是政策分析,就必須秉持客觀理性,用我一貫的方法,針對事物本身做研究。
為什麼台語(復振)委員會無法復振台語呢?我們先從理論或邏輯層面來看,試想,假設中(華民)國政府現在就有一個台語委員會,他們能做什麼?會做什麼?這個委員會可以有的展望是什麼?我必須說,若是依照民進黨政府到目前為止表現出來的官僚癖性與守舊思維,我們幾乎可以肯定,即便有了一個台語委員會,這個單位會做的事仍然不出於目前政府本來就在執行的範疇,最大的差別大概只在,有了委員會後可能行政效率會更提高,能動用的預算更多。那麼,結果就是有了委員會後政府可以灑更多的錢辦更多的活動拍更多的影片補助更多的「台語家庭」……,這樣能夠復振台語嗎?沒辦法。我實在告訴各位,就算以目前民進黨政府所執行的事項為基礎再提升一倍兩倍甚至五倍,都沒辦法復振台語,因為復振成不成功不是在於「資源」多寡或規模。
可能有人會說,或許台語委員會(如果真的有的話)會提出一些跟現在在做的不一樣的東西啊,難道那也沒有機會復振台語嗎?這是個合理的問題,那麼我要問,有什麼計畫、措施或政策,是對於復振台語有實質效果,且是現在的行政組織架構不能做,而一定要有個台語委員會才能做的?理論上並沒有。如果中(華民)國民進黨政府真的有心要復振台語,真的有心要推出、執行一項對於復振台語有實質效果的政策,那麼他們現在就可以提出來,沒有什麼是一定要先成立一個委員會,再透過委員會來立案、執行才可以的母語復振政策。
我必須強調一點,我並不反對成立台語(復振)委員會,事實上我樂見並支持成立台語委員會,我也認為有了台語委員會後政府可以做得比現在更多,只是,台語委員會無法復振台語,而我們的最終目標是要復振台語。復振母語的方法,就是想辦法讓人們重新以該語為家庭教養用語,以及想辦法讓人們重新以該語為社會生活用語,我最後再問一次,你認為如果有了台語復振委員會,他們就能夠提出可以「讓人們重新以台語為家庭教養用語」以及「讓人們重新以台語為社會生活用語」的法案或政策嗎?我想答案應該非常清楚。
接著,我們一樣再從實證的層面來看,我在〈矛盾〉一章已經指出,所謂政策檢驗的實證層面,包含內部(本國)例證與外部(國外)例證,以及數據,關於國內例證,各位知道,中(華民)國政府從 25 年前就創立了客家委員會,25 年後的此時,客語一樣進入彌留狀態。今天台語的處境大約就類似 25 年前客語的情況,那麼即便現在成立了台委會,有什麼理由 20 年後台語就能因而不死呢?再者,如果你對於語言復振的「政策」方面有高度的熱情,你可以很容易查閱到,這幾年來客委會提出了不少關於語言復振的研究報告與建言,然而,就算客委會提出過這麼多報告,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做了什麼來實質復振客語?並沒有,那難道說委員會的目的就是單純「提報告」?我在本書的前言也提過,不管是政府內部還是外部單位的研究報告學者建言,對民進黨政府來說都像是空包彈一樣,毫無作用。從這些「既存事實」來看,台語復振委員會對於復振台語的目標來說,其展望著實相當悲觀。
再來看國外例證,如果讀者還記得,我在「國別系列」的魁北克篇有提過,當初英國政府為了維護魁北克地區的語言及文化獨立性,特別設立了「加拿大雙語與雙文化委員會」,最後還是擋不住法語死亡的趨勢。這些都是值得我們借鏡的他山之石,因為有眾多的前人(包含「外人」)走過,所以我們可以省下這段冤枉路。我最後再提一點,事實上當你說要用一個「委員會」來救台語時,已經注定將以失敗收場,這是為什麼呢?請各位想想,為什麼台灣的客委會沒用,加拿大的雙語委員會也沒用,表示這不是台灣或某個地方的特例,而是世界共通的道理。
所以說,到底為什麼「委員會」無法救一地的族語呢?答案很簡單,兩個字:位階。要復振一地一族的族語,就是要想辦法讓已不用族語教養後代的人們重新以族語教養後代,並想辦法讓已不在社會生活中使用族語的人們重新在社會生活中使用族語,這一點不論是對於哪一國哪一地區的哪個族群,都是一樣的,對魁北克人與法語來說是如此,對威爾斯人與威爾斯語來說也是如此,對台灣人與台語來說當然同樣是如此。那麼我要問:一個隸屬於中(華民)國殖民政府行政院之下的二級機關,要怎麼讓已不在社會生活中使用台語的人重新在社會生活中使用台語,也就是—讓台語重新成為社會通行語?沒有辦法,因為不管是什麼委員會,都沒有那個權限與能力能夠讓一種語言成為社會通行語。
「委員會」真正的作用,是在已經有了確實能夠復振母語的法案或政策的前提下,作為促進、督導、修正、補強政策執行的單位。
官方語言是復振族語的唯一正解
此節的前段本書向民進黨政府呼喊,台灣人不要你中(華民)國施捨的「友善環境」,台灣人只要拿回本該屬於我們的「台語環境」,那麼,一個「語言環境」究竟要如何「設置」或「復原」?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官方語言。官方語言是母語復振的唯一正解。我們再來看一次,關於語言復振的真理:
‘There is strong evidence that languages cannot survive for long in the modern world unless they are used in public life, and so government decisions about official languages are, in effect, decisions about which languages will thrive, and which will die out.’
— Politics in the Vernacular, Will Kimlyca
「明白的證據顯示,在現代社會,除非能在公共生活中被使用,否則一種語言無法長存。因此政府對於官方語言的決定,事實上就是決定哪些語言將蓬勃發展,哪些語言將緩步滅失。」這一段引文我已在〈安寧病房〉簡要說明過一次,這裡我將要做更擴充且深入的分析,並由此導入本書所將提出的,能夠確實、確定地復振台語,同時顧及執行成本、政治現實、民主價值與基本人權等各面向的政策主張。
什麼是「官方語言」?官方的定義可分為狹義與廣義,狹義的官方語言,指政府機關所使用的語言,上從中央政府部會下至鄉鎮市公所、衛生局、派出所……等等,這些不需要我多說,讀者們都非常清楚。官方語言的意義在於,第一,它是代表國家的語言,也可以說它是國家(或地區)的象徵,它透露著相當程度的關於這個國家、地區或族群的本質,在過去人類的人權觀念還沒像今天這麼進步的時代,一個國家通常以領域內占多數人口的族群之語言為官方語言,另外,當一個國家被另一個國家侵略併吞,或一個地區被某個國家征服、殖民,侵略者或殖民者(即便在人口上為極少數)便會以自己的語言為官方語言。第二,一旦定了某種語言為官方語言, 直線的聯想當然就是全國的公務員或類公務員都必須要講官方語言。普通人如果想當公務員,他就必須會官方語言,還要通過考試,假設 100 人中有 5 人能當公務員,那麼會官方語言的人不是 5 個而是 100 個。一般人要跟政府或各種廣義的行政機關公家單位來往打交道,也必須要會官方語言。
歸納下來,光是政府定下某種語言為官方語言,就可以在極短的時間內創造極高數量的該語言的使用人口。最後一點,「官方」表示一種權威,人類社會本來就有著各種權力分層關係,雖然政客們很愛假掰地說「公務員是人民的公僕」,但是「官」、「官方」、「公務員」等,並不單只是以服務人民為職責,他們要執行政策、維護法治、形塑社會意見、引導人民行動,所以一般人通常對官員或公務員抱持更多的尊敬更高的期待,人們也會把官方視為模範,遵循或模仿官方的言行舉止,正所謂上行下效,這不是什麼迂腐的儒家思想,是舉世皆然的人性。
接著我們談「廣義的」官方語言,現在請你再回想一下我前面所舉的各個日常生活中語言使用的場景,那些諸如麥當勞、星巴克、全聯、飯店、餐廳、美髮店、診所、加油站,乃至於夜市或菜市場攤位,總之舉凡社會上提供商品、勞務或服務的單位,包含組織及個人,都屬於「官方」,所以當你要查詢某些商品資訊,上的是「官方網站」,當你對某單位反應服務相關問題,得到的是「官方回應」。接著,請你思考下面幾個問題:你覺得為什麼人們進到麥當勞星巴克全聯全家,或是飯店餐廳菜市場路邊攤,或是銀行診所書局電信公司……,都要說中語?為什麼你會在生活中聽到那麼多怪異可笑的「台灣狗蟻」,你一聽就知道中語不是其母語或慣用語的人們,為什麼在這些場所要講中語?為什麼上一秒明明還跟身邊的家人朋友講台語的人,轉個頭就變成跟店員講中語?為什麼服務人員一定要跟消費者講中語?為什麼明明在裡面在後台還跟同事講台語的人,一走到櫃臺就要改成中語?
前幾天我老婆說朋友向她介紹一家小吃店不錯,我們就安排時間去吃吃看,是巷子裡的一間小小的館子,裡面只擺了一張四人桌兩張雙人桌,是一對目測應該都超過 60 歲的夫妻經營的。我們一家四口(小孩 7y、4y)進店後,老闆即以口音濃重的台灣狗蟻招呼我們,我則以台語回應,看菜單的過程我們全家都講台語,我和老婆問老闆問題也說台語,但是老闆始終以中語回答我們,中間有一度老闆似乎有點被我們「帶著走」,應了我們幾句台語,但還是很快又轉回中語,最後我們點完餐,老闆轉身進去廚房,跟老闆娘從交代事項準備料理到閒聊,全程台語。最後出餐,由老闆娘送餐點上桌,她還是跟我們講中語。
我想各位讀者都很清楚為什麼,因為講中語才顯得「禮貌」、「專業」,他們慣性地直覺地(誤)認為站在店家、服務者的角度,一定要講中語。如果有人認為「官方語言」真的有這麼重要嗎,可以決定一個族語的生死?上面就是答案,所謂官方語言,就是由政府所規定的在社會生活中應該使用的語言,而正如 Kymlicka 教授所說,除非能在公共生活中持續不斷地被使用,否則一個語言遲早要面對被「淘汰」的命運,依此邏輯,我們可以推論回去,得知「政府決定哪種(些)語言為官方語言,就是決定這些語言的生死」。
要請各位注意的一點是,以上說明我都還沒談到殖民政府如何殘害本土語言的情況,光是「訂定官方語言」這個動作就有決定族語生死的「效果」,簡單說,官方語言的目的就是讓該語言發展為社會通行語,也就是在這個社會創造一個「某種語言的環境」。所以現在你已經完全明白,為什麼「O 語委員會」無法復振「O 語」,客語委員會無法復振客語,法語委員會無法復振法語,台語委員會當然也無法復振台語,因為「委員會」無法指定官方語言,自然也無法讓某種語言成為社會通行語。
我們要復振台語,是要回復台灣人傳統的台語環境,那是台灣人的根,不是要你中(華民)國殖民政府施捨我們一個「在中語環境裡講台語的機會或『自由』」,這樣,請問「本土的」民主進步黨的大人們,你們懂了嗎?
我在〈深論〉一章曾提及,語言復振政策必須是「根本性的變革且具有快速並全面的效果」,或許當初有讀者心裡會認為「有這種東西嗎?」,現在你已經知道,這個東西就是「官方語言」。此外,我在〈台灣人為什麼不說台語〉一文指出台灣人不講台語的五種內在心理因素,也說過民族主義可以克服負面的內在因素,卻難以戰勝外在環境因素,台灣人不講台語的外在環境因素有兩種,其中一項就是台灣此時沒有「台語環境」,就是因為缺乏台語環境,所以台灣人「在外面」才不講台語,而「台語環境」的建立只能透過官方語言的制定,官方語言的制定又需要高層級的權力(行政權或立法權),所以我才說復振族語需要民族主義與政權。
我在本書中不斷嚴詞批判民進黨嘴上說要「復振」台語,實際上卻完全不針對台灣人現在不講台語的根本原因(包含心理原因與環境原因)對症下藥,相信讀者們現在都已經明瞭我的用意,他們全然無視台灣人心理與環境發展的脈絡,只是一直推出無關痛癢的措施瞎忙著。事實上早在 2007 年,台灣的張學謙老師即已提出「政府當局應當賦予族群語言官方地位,以提升族群語言的語言活力,促進語言延續。對族群語言而言,官方地位是確保政府提供制度性支持的保證」,言猶在耳,短短三年後的 2010 年,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卻拋出所謂的「主客易位說」,20 年前台灣已經有不少學者文人,對台語 / 台灣性的存亡憂心如焚,與此同時的民進黨竟為了中國性的前途在未雨綢繆。2016 年掌握絕對權力後,隨即推行「中英雙語政策」,2024 年連續三屆取得中央政權,新總統賴清德卻又要「打造台灣為世界級中語中心」。 為諷刺的事情莫過於,2024 年底民進黨政府兩年一度的語言政策大拜拜,竟然也邀請了張學謙老師為與會學者之一……。
回顧本書的「國別系列」各篇,想必你已經發現,其實「復振台語的方法」答案早就一直在書中重複出現,從各國各民族的故事,包含本書提到的和本書沒有提的(如阿爾及利亞、巴斯克、加泰隆尼亞……),我們可以知道,一個在異族壓迫之下,而具有強烈的主體意識與自我認同的民族,他們不是為獨立而犧牲,就是為母語而奮戰,對於許多受外族統治的人們,即使 終無法獲得政治上的獨立自主,少也要保護住自己的母語,而要讓本族的文化血脈傳續下去, 重要的就是讓族語取得官方語言的地位,每一個民族只要從外族手中取得足夠的權力,第一件事就是定母語為官方語言,因此我們可以這麼說:民族的鬥爭就是官方語言的爭奪。「世界母語日」也就是這麼來的,世界母語日就是為了紀念孟加拉青年為爭取自己的母語成為官方語言而抗爭至死的崇高行動,結果民進黨籍總統賴清德竟然在就任前夕的世界母語日,公布了民進黨政府最重要的一項「母語復振」政策……友善語言環境,這種旨在維護殖民體系的文化霸權,與世界母語日的精神完全背道而馳的政策,簡直荒謬至極。
一向號稱「本土」、「台灣主體」,自詡「文明」「進步」「人權」的民進黨,在 2019 年公布了實際上是為台語及其他台灣本土語提供「臨終照護」的中(華民)國國家語言發展法,說該法是「語言基本人權」的落實,希望讓台灣人「以母語為榮」……,透過本書我們已經瞭解到,這部由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推出的語言法案,既不針對族語地位做表態,又不正大光明地申明殖民政府的立場,而竟然是偷偷摸摸地利用法條背後的立法理由,偷渡殖民政權反民主反人權的語言同化政策,對照全世界數十個從殖民威權統治中奮鬥解脫的民族之所為,實可謂奇葩。寫了一部連「禁制規定」都沒有,對任何語言權利受侵害的人都完全無法保護的語言法案,說他們落實語言基本人權,民進黨真的懂語言人權嗎?我也無法肯定他們到底是真不懂還假不懂,但唯一能夠確定的是,對現在的民進黨而言,中(華民)國法統與象徵才是 需要呵護的對象。
官方語言是最重要的語言基本人權
現在我們就來談談「語言基本人權」,因為這是制訂語言政策必定要經過的路徑。我實在告訴各位,官方語言才是最重要的語言基本人權,這不是我講的,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說的,70 年前。
‘In the post-Second World War era, UNESCO has carried the anti-imperialist flag in regard to national languages, and many of its publications have declared education and governance in mother tongue to be a right of all people.’(斜體為筆者所加)
上面的引文出自於史丹佛大學政治學教授 David D. Laitin 與史丹佛大學政治學與社會倫理學助教 Rob Reich,於 2003 年聯名出版的一篇題為’A Liberal Democratic Approach to Language Justice’的論文,文中指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從二戰結束後便在民族語言的議題上執掌著反帝國主義的大旗,而從 1953 年所出版的’The Use of Vernacular Language in Education’ 這一篇研究報告開始,UNESCO 即持續不斷地發行許多包含論文、研究與書籍等出版品,來聲明以母語作為教育用語與治理用語為人的基本權。除了出版之外,UNESCO 長期以來更是運用大量資金來協助各地有相關需求的少數或弱勢民族。UNESCO 在推動教育語言與官方語言作為人類基本權的努力經久不懈,直至今日,你只要上教科文組織的官網查看,就會發現它每年都會有好幾篇關於此主題的論文與相關報導。
下一篇我會再談更多的 UNESCO,這裡就先點到為止,總之我們現在知道,「族群語言作為官方語言是人的基本權」這一點,是早在 20 世紀中後期就開始由聯合國推動發展的觀念,歷時將近一個世紀,至今整個理論體系已經相當成熟,而到了 21 世紀,台灣的民主進步黨竟然能在推出一部完全以帝國霸權立場為出發點的法案後,大言不慚其「落實語言人權」,真不知這是哪個平行世界的語言人權,事實上民進黨的語言權觀念還在未開發國家的水平,且就如我在〈安寧病房〉一章所提,他們的治理觀念始終都還停留在傳統封建的父權統治(patriarchy)思維,他們只是盡力在扮演一個慈父以取代先前會家暴的爸爸。
這一小節最後我要再談談所謂的「我講母語我驕傲」。民進黨高層口口聲聲要人們「以講台(母)語為榮」,而我在本書中也已批評過數次,即如果講台語對他們來說真的這麼光榮驕傲的話,怎麼自己都不講台語呢?他們質詢備詢受訪上節目開記者會……都不講台語,我猜想他們中的絕大部分也不跟自己的兒女孫子講台語,所以講台語是驕傲在哪?感覺當中(華民)國官講中(華民)國官話才真正值得驕傲。其實「講母語」本來就跟「驕傲」扯不上關係,我講母語不覺得驕傲,也不覺得不驕傲,一個正常社會的人並不會對自己從出生起就跟著父母家人一起聽一起講的語言,產生什麼驕不驕傲的感覺,那只是件單純自然的事,就像呼吸喝水一樣。與其要說人因為講什麼語言而感到「驕傲」,我們應該用的詞彙是某個語言本身的「尊嚴」,而本土語言為什麼會失去尊嚴,正是因為它們長期被中語霸權壓迫與污名化,那麼要如何回復本土語言包括台語客語原民語的尊嚴呢?我只有一句話,官方地位是語言尊嚴的唯一來源,只要中(華民)國中語一元主義存在一天,台灣本土語永遠不會有所謂尊嚴可言。
我說「友善環境」與「官方語言」是在同一條軸線上,是因為它們都暗示著同一種象徵,那就是「語言環境」,「友善環境」跟民進黨政府到目前為止的一切政策與措施例如拍戲劇做節目辦活動增師資發認證補助台語家庭……都不一樣,你可以想像成上面提到的這些東西都是零星的火花,是點狀的而且是隨即消滅的,只有「友善環境」意味著一種全方位的瀰漫性的恆常不變的東西。為什麼我說「友善環境」與「官方語言」是在兩個極端點,因為「官方語言」所代表的是要創造或回復原屬於一個民族的本土語環境,而「友善環境」則是要維持外來者暴力施加的殖民語環境,民進黨既然提「友善」兩個字,就表示他們已經預設台灣是中語環境 / 中語社會,民進黨只是主張這個中語環境應該對本土語「友善」。你如果站在「官方語言」這一端眺望,在你的視野內呈現的是正義與人權得到伸張,民族傳統重獲生機的景象,如果你站在「友善環境」這一端看下去,那就是犯行與罪惡隨著時間抹消殆盡,整個社會「和諧平靜」地轉化成與外來者相同的樣子。民進黨會推「友善環境」,正因為他們站在外來殖民威權的角度來看待事物,並以此展望台灣的未來。
我再說一次,我們台灣人要的不是中(華民)國施捨的一個「在中語環境裡講台語的機會或『自由』」,我們要的是回復台灣人原有的「台語環境」。那麼究竟什麼是台語環境,具體是何種情況?更重要的是,我們真的能夠取回台語環境嗎,我的意思是,在現實已然是中語環境的情況下,我們真的有那個「權利」將其回復為台語環境嗎?這就涉及到「權利來源」的問題,也是我們接下來的主題。
語言權為集體權
民進黨說「政府會給你們一個友善環境,你們以後到任何地方都沒有人會禁止你講台語」,我說,台灣人不要你們的「友善環境」,我們要的不只是不被禁止講台語,我們還要聽別人用台語回應我們,我們也不只是要聽別人用台語回應我們,我們還要聽到別人自然地用台語對談。比如說我今天到麥當勞跟店員講台語,我還想要聽店員用台語回應我,我更想聽到店員之間或店員跟其他客人用台語對談……敏銳的讀者一定會立刻想到以下問題:「我」真的有「權力」去要求店員跟我講台語嗎,或者換個方式問,我真的有能夠聽店員用台語回應我的「權利」嗎?更別說我怎麼可能會有那種「權利」一定要聽到別人用台語對談呢?上面這些問題,就是所謂「權利來源」。在民主法治社會,我們要有什麼「權力」去要求他人,或者要有什麼「權利」得到某些滿足,都必須要有權利來源。而,關於上述問題的權利來源,我們真的有嗎?我要告訴你的是,我們不但有,而且還不只一個。
上面說的狀況乍看之下,十分違背我們平常對於「權利」的直覺,這無可厚非,比如說你會想「我自己當然有權利選擇我要說什麼語言,但是同樣的,別人也有權利選擇他要講什麼語言,我有什麼權力能夠要求別人要跟我講台語,有什麼權力去干涉別人的自由(權利)呢?」從某種角度看,你這樣想並沒有錯,而你這麼想也正是統治者所希望的。你之所以會這麼想,那是因為你把「語言權」當成是像言論自由、行動(身體)自由、遷徙自由……等等這類「個人自由」或說「個體權」同樣的東西,這些是現代人從小就開始建立的觀念。而且我們還知道,人類關於權利的觀念是會進步或演變的,比如說不久前刑法廢除通姦罪,表示社會對於個人「身體自由」的定義又更進一步放寬(解放?)了,現在人的性愛自由(又稱性自主,是身體自由十分重要的一環)已經不再受婚姻契約的限制,目前性自主仍然受限制的方面有年齡與血緣(要強調的是我這裡並沒有暗示解除一切限制的極端自由才是「進步」或真正的人權)。總而言之,原則上別人不想做的事你就不能強迫他做,否則即為違反人權,對吧?沒錯,但這是指該項權利為「個人(體)權」的情況。
語言權……這裡我們必須加上一個隱含前提,應該說,「(在某種特殊場域下的)語言權」不是個體權,而是集體權。集體權的例子相當多,我舉一個簡單的,如果有一天中國起兵犯台,你認為全台灣 2300 萬人的每‧一‧個‧人都會同意以武力對抗自我防衛嗎?當然不可能,全台灣的人口中絕對有一定比例的人希望不要戰爭,人活著 重要,反正給誰統治都一樣,社會「安定」就好,我馬照跑舞照跳,管他什麼主義;也一定有人(而且還不少)主張台灣本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回歸祖國理所當然,怎麼可以開戰。那麼,是不是因為社會上有這些人,政府就要「尊重」這些人的「權利」,比如說辦個公投看要不要開戰,或者安排個區域來暫時安置那些不願開戰的人……之類?並不會,因為(國土)防衛權是一種集體權,集體權在行使時並不考慮群體內的個人意見或意願,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就算那些與既定的集體權有所衝突的「個別意見」是占多數,也不會得到「尊重」或滿足。又例如女性投票權(也是種集體權),一百多年前,即使在英美等所謂的傳統民主國家,婦女仍是不得投票的,如果當初以「公投」決定女人能不能投票,那人類婦女參政權的腳步大概要延緩 50 年以上。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憑什麼說「(以族語為)教育語言與(以族語為)官方語言是人(族群)的基本權」?正是因為語言權是集體權。試想,某個被外來帝國主義者統治多時的族群,假設有一百萬人,在經過 50 年的殖民同化後,其中難道不會有 20 萬、30 萬甚至 50 萬人以上已經習慣也樂於講殖民者的語言?為什麼教科文組織沒有說人們要「尊重」每一個已經習慣講殖民者語言甚至已經將殖民者語言當成「母語」的人的「自由」?為什麼早在 1948 年就發表人權宣言,定義民主原則與基本人權的聯合國,沒有提出「語言權應以現狀為基礎採多數決,這才符合民主主義」的論點?事實上在 1980 年代,威爾斯講威爾斯語的人已經剩不到兩成,英語也已經成為許多威爾斯人的「母語」,如果以公投或民調決定的話,今天人們到威爾斯可能已經聽不到威爾斯語看不到威爾斯文,然而為什麼英國國會仍能於 1993 年通過「威爾斯語言法」來復振威爾斯語?就因為語言權是集體權,集體權是以集體(群體)為單位,而基於「某些理由」,集體權可以排除當下部分甚至是多數個人的意願與自由,那個「某些理由」,就是權利來源。
語言權作為集體權的權利來源
那麼,語言權的權利來源究竟為何呢?第一是族群的歷史淵源。人的記憶是構成一個人人格的最重要部分,族群的歷史就是族群的記憶,也是構成一個族群的「族群人格」(或「民族性」)的最重要部分,一個已經有數百年以上都是以某種語言生活生存下來的民族,有權利以整個民族為單位,繼續以該民族自己「記憶中」的樣子繼續生活下去,以此脈絡,我們可以說在語言人權上,聽的權利更重於說的權利,比如說作為一個台灣人,我對於生活的記憶就是我跟別人講台語,別人也跟我講台語,而別人也彼此講台語,在我(台灣人)的認知當中,台灣人的定義就是以台語生活,生活在台語之中的一群人,我在這個台語環境裡的生活,重點反而不是我說台語,而是我聽到的都是台語,因為要「說」的話我去到哪裡都可以說,但是只有在這裡我才能「聽(到)」,因此我有權利保護我對於那個環境的認知不受破壞,而一旦它受到破壞,我則有權利去回復它。第二是對多數不義的平反(或少數正義的維護)。現代文明進步的人類社會已不再是以力量為公理,也不是以數量為正義,許多存在兩種以上民族的地區,由於族群人數的差異,使得少數族群經常為了個人經濟生活與社會發展的順利,被迫學習並遵循多數族群的思想與行為模式,以及生活方式,簡單說就是被同化,而多數族群也經常打著「民主」的旗號,以人數優勢制訂各種有利於主流族群的規範,等於是以「民主」為幌子而赤裸裸地實行多數暴力。就如 Kymlicka 教授所指出的,
‘In most democratic states, governments have typically adopted the majority’s language as the one‘official language’—i.e. as the language of government, bureaucracy, courts, schools, and so on. All citizens are then forced to learn this language in school, and fluency in it is required to work for, or deal with, government. While this policy is often defended in the name of ‘efficiency’, it is also adopted to ensure the eventual assimilation of the national minority into the majority group.’
即便是在所謂的「民主國家」,政府也經常假借「效率」之名而採用多數族群語言為官方語言以行同化之實,這種不正義的狀態有必要受到導正。
以上兩點是族群語言權利來源最基本的學理論述,今天已經幾乎是一種普遍公認的道理。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的語言權利研究的焦點是放在「少數族群」的權利與正義,這裡所謂的「少數族群」指的是某個地理範圍內在自然狀態下由於人類的遷徙開發,而逐漸形成不同族群間有顯著的數量差異的狀態,而人們應該尋求理論與方法來維護少數族群的權利與正義。不過接著我們要談第三種情況,也就是第三種族群語言權利來源,即對極權不義的平反(或歷史正義的實現),這一項的典型範例,就是我們台灣。台灣今天會成為中語社會,並不是因為在自然狀態下形成中國人人數多於台灣人,而少數講台語的台灣人被迫同化於多數講中語的中國人(這一點已經過中(華民)國國家語言發展法所「認證」:中國人非台灣固有族群,中國語亦非台灣自然語言),而是中國人雖然作為少數族群,卻在人為意志下以組織性的政治及軍事暴力蓄意消滅台灣人與台灣話,台灣人是在絕對多數下被強制洗成目前表面上的「少數」,這在現代人權觀念下是惡性最重大最高等級的罪行,其不義程度遠超過前一項「多數壓迫」的情況,沒有任何不做平反的理由。
以上三點就是族群語言權利作為一種集體權 主要的權利來源(或說理論基礎)。為什麼諸如婦女投票權、黑人民權、同性婚姻權、語言權等集體權,可以超越個人自由與多數決原則,因為集體權所關注的是一個國家乃至於人類全體要創造的是什麼樣的社會,因為在人類的理性與智慧的發展下,我們判斷那樣的社會是好的,是對的,是人類所追求也應當追求的。確定這些「權利來源」的目的是什麼呢?當然是為了立法規範,這才是法治國家的真義。並不是說你只要有「法律」而人民跟政府都依法行事這樣就叫「法治國」,所謂法治國指的是你的法律不管是賦予人民義務還是授與人民權利,都必須有其倫理上的理論基礎,一個以獨裁者個人好惡訂定法律的國家,稱不上是法治國。
讀者們一定要注意的一點是,上面談的這幾項「權利來源」,都有其現實上的「時效性」,所謂現實上的時效性,以上述第一項「歷史淵源」為例,我們提到即使一個族群受殖民統治經過半個世紀,已經有相當比例的人口被同化完成,人們仍有義務為剩下的即便不足是五成的依然堅持其族群傳統與身分認同的人,回復該族群原來的生活狀態,然而,如果這個族群是被統治了 100、150 年以上,社會上超過三代甚至四代以上的人都已經完成同化,此時想要尋求「復振」族語或族群性,不僅在理論上的根基已然趨於薄弱,現實上也幾無可行性。
真正的「母語復振」法案之範例
最後再次回到「友善環境」,你以為「友善環境」很民主,很人權?確實在「友善環境」裡面沒有人禁止你講台語,但是當對方聽不懂,使得你不得不講中語時,這不也是另一種形式的「壓迫」?我沒有禁止你講,但我就是聽不懂啊,所以無法提供你服務,你如果想得到需要的東西你就要講中語,到頭來,它只是拐個彎繼續維持中語霸權,把同化時程稍微拉長而已。舉例而言,你今天到 7-11 消費,店員多半是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你講台語對方大致還聽得懂,20 年後,你到 7-11 消費講台語,店員同樣還是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但是這個時候對方已經完全聽不懂你在說什麼了,你也已經無法再堅持你的族語、你的身分識別,你一定要講中語才有辦法從事社會活動。這正是我在〈矛盾〉一章所說的「『X 語友善環境』仍然未脫殖民、階級本質,在台灣推語言友善環境其實是將中語霸權合理化,放任霸權無聲地運行。」附帶一提,理論上真正的「友善環境」還要保障使用少數或非主流語言的人能夠被理解,也就是就算對方不講,但也必須要聽得懂,然而民進黨政府沒有任何一部法案明訂這樣的規範,也沒有任何一條法規指出違反「友善環境」的單位或個人將受到怎樣的懲罰,或是「被不友善」的人有什麼救濟管道,也就是說,民進黨連自己推的「友善環境」都是一種閹割的殘缺的政策,就跟他們的「轉型正義」如出一轍。
我們前面談的這些「權利來源」,並非指我這一個人對他人能夠主張什麼權利,而是我身為被壓迫族群的一員,能夠要求政府或國家做事的權利。就個人而言,我當然沒有權力去要求某個店員 A 行員 B 櫃臺 C 跟我講台語,不過我也不需要去要求某個人一定要跟我講台語,因為那是國家(政府)的責任,國家可以也應該「基於某些理由(即權利來源,即理論基礎)」規定商家、組織、單位、團體應該用台語回應台語,國家甚至可以規定他們原則上必須直接就講台語,也或者國家不需要規定「個人」應該講台語,而是規定企業應以台語為工作語言,以此間接地對個人做約束。我只舉一個例子,如魁北克 101 號法案(Bill 101,俗稱「法語憲章」(Charter of the France Language))第 141 條第 3 項規定:「the use of French as the language of work and as the language of internal communication.((所有層級的企業)應以法語為工作語言及內部溝通語言)」,你看到了嗎,這才叫做「語言復振」法案。101 法案經過歷次修訂,到目前為止有 200 餘條,共 1000 多則以上的款項,見微知著,聞一知百,光從一個條款你就可以推知別的民族是怎麼做族語復振的,跟民進黨那種站在殖民政權立場的假慷慨安撫法案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我特別挑這一則條款為例的目的,是要呼應本篇的開場論述,台灣人要告訴中(華民)國政府,告訴民進黨,我們要的不是中語霸權下的本土語友善環境,我們要的是台灣人的台語環境。所謂「語言環境」包含說者、聽者以及整個場域,這個場域更涵蓋空間與時間維度,它的空間範圍不限於語言活動正在進行的場所,時間也不僅止於語言活動進行的當下,白話地說,我們要的不只是不被禁止講台語,我們還要聽別人用台語回應我們,我們也不只是要聽別人用台語回應我們,我們還要聽到別人自然地用台語對談。為什麼我要聽到別人用台語對談?如果我知道店員之間平常的對話是用台語,我就可以推測他們跟家人朋友間在生活中也是用台語對話,我還可以想像他們應該也是跟自己的孩子講台語,那麼一方面我在當下可以認知到,我是處在一個跟我的孩童時期同樣的環境,同樣的世界,也知道我是在一個跟我的父母、祖父母所在的同樣的世界,我更可以確認我所熟悉所想望所愛的這個世界,將繼續存在下去。語言權的真義不在於我有選擇講什麼語言的自由,而是我有權利繼續活在原屬於我族的語言環境裡面。
前述法語憲章第 141 條第 3 項的規定,光就字面乍看之下似乎是政府對於轄下人民一種專橫霸道的規定,事實上它所隱含的正是我這一段所描述的精神,它是完全以本地族群的立場為出發點,要為本地族群回復其原有的語言社會,且讓族群成員感到心安平靜,不需要擔憂自己的族群是否消滅,自己的根源是否斷絕。
我們不要友善環境,我們要台語環境,我們要台語作為社會通行語,因此我們要求中(華民)國政府定台語為官方語言。
台灣人要求語言權的第四個權利來源
某些讀者可能心裡在想,本篇文章應該到這裡就要結束了,上面已經提出了最後的主張。不,如果本文到此結束,那我不得不說,前面的長篇大論可以算幾乎是有講等於沒講,就像民進黨的所有號稱要復振台語的措施實際上都是虛晃一招一樣,為什麼呢,我想絕大多數的讀者心中都很清楚,時至今日,要中(華民)國政府定台語為全台灣的第一官方語言,已經是不可能的了,15、20 年前或許還有一點機會,在全台灣的「子代」已幾乎被同化完成的今天,可說是毫無希望,就算政府(黨)真的有意願要做(其實這也不可能),民間的反彈絕對難以阻擋,這不是靠「道理」可以解決的事情,如此一來,我們在這裡喊什麼要「定台語為台灣的第一官方語言」,也只是喊爽的而已。
本篇還沒結束,接下來我才要提出,本書所主張的具體的台語復振政策,在此之前,我要再補充說明一點,關於以台語為官方語言的權利來源,除了前面所提到的三項相對上屬於每個弱勢或少數民族普遍適用的理論之外,依台灣本身的一個特殊情況,台灣人對於要求以台語為官方語言,還有第四種「權利來源」能夠主張。
我在〈安寧病房〉一章已經指出,「中語作為台灣社會的官方語言並無法源依據。別說是憲法、法律,就連法規命令、行政規則都沒有,你找遍政府檔案資料看不到任何一則,經由民主合法的立法或行政程序,明文表示『中語為台灣(唯一)的官方語言』的規定」,我也同時提到,「全世界有數十個國家在憲法明列他們的官方語言,又有數十個國家以法律明訂他們的官方語言,全世界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國家以憲法或法律明確規定國家的官方語言」。在本篇我們也已經知道「(以族語為)官方語言」是 重要的語言基本人權,而關於人民的基本權利之事項應由法律(或以上層級)定之,才是法治國家的真義,於是我們瞭解到……台灣社會的語言現狀本來就正處於一個不義非法狀態,修正這個非法狀態的需求與正當性就是一種權利來源。這一項事實的存在,除了上面說的現代民主法治國家的基本人權事項應以法律定之,如此提供了台灣人以法律訂定台語為官方語言的正當理由之外,更因為目前中語為唯一官方語並無法律明文,因此我們並不需要先經過一個修法或廢法的程序(朝野衝突的機率極大),可以直接進行立法程序,「大家」都從零開始。
有趣的是,因為現在中語為官方語法無明文,也可以說,目前台灣沒有法律規定任何語言為官方語,所以理論上只要掌握一定層級行政權的人,都能夠以行政命令指定官方語言,而且這件事現實上還真的有人做過,那個人就是當今中(華民)國總統賴清德。維基百科「2030 雙語政策」條目中這麼記錄:「2014 年,時任臺南市市長賴清德推出了以英語為第二官方語言的十年計畫」,當年賴市長提出這個政見,不是只有喊喊口號而已,市政府還設置了專案辦公室,訂出了短中長期計畫,這個政策被坊間認為是後來民進黨政府雙語國家政策的前身。關於「雙語政策」我在〈矛盾〉一章已做了相當詳盡的分析,此處不再贅述,總之無論是雙語城市還是雙語國家,其政策思維都顯露了執政者對中語的跪服、對英語的虛榮,以及對母語的鄙棄,我們這裡要從另一個角度,也就是本文的要旨「官方語言」來審視這段「歷史」。
首先我們看到,既然賴清德在當市長時就能夠以市長的權限宣告英語為「市的」第二官方語,這表示賴清德並不是完全沒有官方語言的概念。再者,正是因為台灣目前以中語為唯一官方語的狀態並無法源依據,即是處於非法的狀態,而且也沒有任何法令規定任何語言為官方語言,所以理論上就算只是一個縣市長,他都能夠以首長的權限訂定其轄區範圍內的官方語言。最後,各位可以想想,如果賴清德市長能夠定英語為台南市的「第二」官方語,那麼他能不能定英語為台南市的「第一」官方語呢?理論上仍然是可以的,以此類推,理論上他(或任何一個縣市首長)也能定任何語言為該縣市的「第一」官方語,再進一步,如果市長都能定 XX 語為某市的官方語,那總統或行政院長當然也能夠定任何語言為全國的第一或唯一官方語。
我這裡重提這段台南市的「歷史」,是要表達現今台灣在中語為唯一官方語無法源依據的事實狀態下,你要定任何語言為第幾官方語的難度都沒有想像的高,程序上也不會有太大問題,當然,為了理論的正當性與政策的穩定性,「官方語言」仍應以法律甚至憲法定之為當。總而言之,諷刺的是本來在獨裁殖民政權下不經過民主程序便遂行統治者意志的結果,現在似乎成為台灣人突破的一個契機。
最後做個總的歸納,「以族語為官方語言」是復振族語唯一但必成的方法,要復振台語,只有定台語為第一官方語言,且是實質的官方語言(實質與否視法案內容而定),才能成功,也必定成功,其他則任你政府編了多少經費,喊出多天花亂墜的口號,搞多少琳瑯滿目的政策名堂,都只是瞎忙、裝忙,欺騙台灣人而已。但是,如果說我們在現在這個時點要要求中(華民)國政府將台語定為全國的第一官方語言,縱然這才是完全符合歷史正義的作法,縱然這更是我個人私心的欲求,然而它在現實上的可能(行)性為零,講句極端的,就算有人絕食而死都不可能。
本書主張:區域單一官方語主義
因此,綜合理論與實務,理想與現實等全方位的考量,我在此提出本書對於台語復振的具體政策主張,為語言的領域原則(territoriality principle),亦即區域單一官方語主義(territorial unilingualism or regional monolingualism)。
我們要求以台南高雄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屏東宜蘭等八縣市為「台語區」,即以台語為區域唯一官方語言;苗栗為「客語區」,即以客語為唯一官方語言;其他縣市則為「中語區」,即以中語為唯一官方語言。既然各區以單一語言為區域官方語,可預期的結果是該語將成為各區的社會通行語,也就是各區將形成自己的「語言環境」。至於原民語方面,由於情況相當特殊,必須另以專題處理,因此本書暫時不提出政策主張。本書也不打算鉅細靡遺地列出所有政策或建議的規章條文,只提出訴求主體以及部分重要概念,法案細節則須於日後交由立法者與主政者進行研擬。
本書主張,在「區域單一官方語原則」之下,最重要的具體執行項目為,台語區以台語為教學語言,中語為必修科目,且時數必須充足;中語區以中語為教學語言,台語為必修科目,且時數必須充足。此外,台語區應有中語小學,中語區應有台語小學,設置規則與數量再議。要注意的是,「中語區」並非「維持現狀」,因為現狀就是霸權,現狀就是殖民遺緒。如此整個台灣社會未來的語言使用樣貌,將會是台語區的人講台語,能聽中語,部分人口具雙語能力,台中皆可使用;中語區的人講中語,能聽台語,部分人口台中皆可使用。
由於台灣現在已經有約 25%左右人口的「母語」(父母與祖父母都對自己講的話)為中語了,在政治現實與人權理念上,官方語言的訂定必須分區也只能分區。這樣的政策當然不是 完美,可以讓所有人都滿足,但它絕對是台灣的現狀下 佳、 善的選擇,就如本篇文前所說的,這是能夠確實、確定地復振台語,同時顧及執行成本、政治現實、民主價值與基本人權等各面向的政策主張。對於只想生活在自己族語環境的人們,他們可以自由地遷徙到該語區,而對那些儘管熱愛族語,卻因為主客觀因素無法在自己的族語環境生活的人,他至少能夠確定族群不會滅亡,族語能夠在台灣永存,it will always be there,而且它離你是如此地近,你隨時都可以去親近它。
以上方案之精神,我將其稱為「折衷式正義」,這代表著台灣人對現實的妥協與對族群共存的誠意,而這才是真正的人權,這才是真正的多元,這才是真正的共榮,這才是真正的……和解。
民進黨你口口聲聲中(華民)國等於台灣,中(華民)國就是台灣,你們總是自以為進步,自以為人權,本書在此已經明白表示,「官方語言權」是聯合國將近一個世紀以來所提倡的最重要的語言人權,而官方語言更是國家的代表與象徵,請民進黨讓台灣固有族群的自然語言,台語,客語和原語成為台灣的官方語言,讓台灣人的族語在台灣享有與中國語同等的地位,這才能夠落實你們的人權宣稱,這才是真正的「台灣等於中(華民)國」。我再補充一點,紐西蘭於 1987 年即將毛利語定為官方語言之一,台灣的民進黨到了 2025 年還在搞「友善環境」,這也好意思說「進步」?
我可以大膽地說,以上主張,不僅在學理、法理、族群或個人倫理上都有著充分紮實的根基,你想不到任何有力的理論可以反對它, 重要的是,它現階段在執行上的難度相對低,社會成本不會太高,而且眼前的困難或成本付出都是暫時的。想像一下當台灣將來成為一個台語文化、客語文化、原民文化與中語文化並存共榮的社會,那將是多美好的一副景象,就算不提精神價值,光是文化多樣性所隱含的觀光經濟產值,就無法估量。全世界的人們到客語區可以在周遭聽到客家語、客家音樂,看到客家文物,認識客家人,到台語區聽到的都是台語、台語歌、讀的是台文,還有原民部落和中語區,全都集中在這個小而美的翠綠之島上,所有願望一次滿足。就像 The Welsh Language: A History(中:威爾斯語史)的作者 Janet Davies 在結語中說的,
‘The future of Welsh language must depend upon the ability of those who speak it to come to terms with the existence of English in Wales. That Welsh has a future I do not doubt, for the remarkable vitality it has demonstrated over the past generation shows no sign of waning.’(威爾斯語的展望必須仰賴那些,能夠與「英語存在於威爾斯」這項事實妥協的威爾斯人,我毫不懷疑那樣的威爾斯語擁有一個光明的未來,因為它在最近這一個世代展現了非凡的活力,從未透露出絲毫走向衰微的跡象。)
我在此斗膽僭越地代表台灣人說,台灣人願意與(在台)中國人和平共存,台語也願意與中語和平共存,只請中(華民)國及代表中(華民)國的民進黨,給台語以及客語、原民語一個實質的官方語言的地位,給台灣話一個能夠和中國語平起平坐,共存共榮的機會。
Justice always wins
一定有人會說劃分語區就是「分裂族群」,其實這種論點不論是在學理或實證上都不堪一擊,我不擬在此多費唇舌加以辨明,不過我要指出一點,族群之間是否存在隔閡或衝突,不在於地界上的劃分與否,台灣數十年來的歷史發展已為明證,即使民進黨十幾年來想要用軟性的手段讓台灣人同化成中國人(他們愛稱華人)以促成所謂的政治安定社會和諧,其結果都是徒勞無功,「台」與「中」的衝突只是轉化成另一種形式,變成低俗的「綠」「藍」對抗。正如我在〈條件〉一章所說的,兩種本質相斥的族群(性),無法「融合」,只能「並存」,既然如此,政府不如讓各自的族群保有自己的認同與價值,過各自的生活處理各自的事務,在各自的心裡都沒有族群消亡的不安感下,反而更有可能和平共處。因此我認為,劃分語區不只不會造成族群分裂,相反的,它還有助於政治及社會安定,甚至在人性本能的「競爭心理」下,還能夠促進整體發展。
如前所述,既然我們的「區域單一官方語」政策既有理論基礎,又具現實可行性,更可再兼顧各個面向的前提下確實地復振台語,那麼執政者不做的理由,將只有一個,那就是意識型態。本篇的最後,筆者要再次向民進黨喊話,民進黨你既是本土出身,所以你受到台灣人的仰望,也為台灣人所指望,希望民進黨不要讓台灣人失望,更不要讓台灣人絕望,關於「(以族語為)官方語言」的主要反對意見,我在本文已經清楚論述,諸如「多數決原則」或「(個人)自由意志原則」,都不足以作為反對族語復振,延續殖民同化的理由。先殺人、迫害、洗腦,把原生民族弄成「少數」之後,再說要「尊重民意」、「少數服從多數」,這不叫做民主;強盜殺死某家庭的父親後搶走 4 歲的小孩,養育到 12 歲,落網後法院可以說要尊重「小孩的意願」,讓他自己決定要不要回生母身邊?這更稱不上「自由意志」。我要奉勸民進黨,切勿以「多數民意」或「個人自由」之名行侵害人權與續行不義之實。
有關語言人權各種主要的反對論點,我不打算在此一一列舉辨明,不過我要在這裡舉幾個國際上的實際案例,告訴每個人,包括民進黨政府及台灣人,「語言人權」不僅在學理上充分紮實,實務上更是立場穩健,尤其在政治與法律的世界,實務結果又更重於理論學說。
只要社會興起改革之聲,必定會有反動者出現,那些反動者通常是意識型態作祟或是現狀的既得利益者或兼有之,不過一個社會也正是要衝破各種反動者所立下的障壁才能夠獲得進步。西班牙加泰隆尼亞在爭取自主權力的過程正是這樣面對重重難關,1991 年加泰隆尼亞境內的西班牙(語)人起身反對加泰隆尼亞語言法案關於「從事公共服務之人員必須通曉加塔蘭語」的規定,他們認為該規定「歧視」西班牙語,有違憲之虞,甚至一狀告上憲法法庭,結果是被西班牙憲法法庭打臉,憲法法庭判定加泰隆尼亞相關法規合憲。接著在 1994 年,西班牙語人又出來反對加泰隆尼亞的母語教學政策,同樣聲請釋憲,也同樣地再次被西班牙憲法法庭駁回。
1985 年,兩個來自利物浦的英國人到威爾斯西北部的 Gwynedd 縣的縣政會(county council)申請職務,結果因其不諳威爾斯語而遭拒,他們認為該縣的決定有歧視之嫌,已違反英國的種族關係法案,兩人以 G 縣為被告告上法院,雖然在一審勝訴,然而經過上訴之後,最後是以 G 縣勝訴定讞,英國最高法院判定威爾斯的語言政策無涉歧視。
精彩的故事當然非「法語憲章」莫屬,1984 年加拿大最高法院判定魁北克第 101 號法案部分關於法語教育的條文違憲,然而魁北克當局並不理會,因為他們認為加拿大憲法在當初通過的時候並未經過魁北克省的背書,1988 年加國最高法院又判定 101 法案關於廣告商標用語的相關法案違憲,儘管魁北克始終未曾服從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決,因為他們認為「魁北克法語文化存亡的位階高於加拿大憲法」,然而幾年之後,魁北克當局仍訴諸聯合國人權委員會(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mmitee),請求 UNHRC 針對加拿大與魁北克語言法案之間的爭端予以裁決,結果,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決議,魁北克的語言法案與政策並未違反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公政公約」)第 27 條的語言人權相關規定。
由上述幾則國際實務案例可知,在追求語言人權的這條路上,只要你是站在人權、進步與文明的立場, 終必將得勝,也就是說,關於語言人權這件事,終究只有做或不做的選擇而已,因為再怎麼樣的爭辯議論,結果都很明顯,更沒有什麼要經過研討、協商、取得「共識」這些問題,壓迫者與被壓迫者、強權與弱勢、既得利益者與受損害者之間,並無所謂「共識」可言,換言之,如果執政者不維護正義,不堅持做對的事,動不動就拿「共識」兩個字來當擋箭牌,我們就可以肯定他是在推卸責任,呼弄人民。我這裡的問題是,在不久的將來,當台灣人開始起來捍衛民族利益,要求真正的語言人權時,民進黨會站在哪一邊?民進黨,你是會站在公理正義人權的一方,還是要站在殖民威權反動的一邊?
近年來關於少數族群語言權利 重要的著作,是加拿大《環球郵報》的亞洲特派記者 James Griffith 於 2023 年中所出版的 Speak Not(中:請說國語),作者於結語提到這麼一段話: ‘Colonial and post-colonial governments owe a particular debt in this regard, as many were responsible for the marginalization and suppression of indigenous in the past, or inherited a legacy of destruction.’(殖民與後殖民政府都在這件事(筆者註:指族語復振)上背負著特別的虧欠,因為它們要不是需為過去壓迫與邊緣化土著語言的作為負責,就是繼承了殖民者的毀滅遺緒(筆者註:以台灣的情況,正如民進黨繼承下並繼續執行中國殖民政府的中語一元主義))。
魁北克人為自己奪回了法語社會,英國人不是威爾斯人,他們仍然幫威爾斯人重建了威爾斯語社會,民進黨,就算你不以魁北克人為榜樣,也盼望你以大英帝國為模範。如果你們還是台灣人,請你們像魁北克人一樣,為台灣人取回台灣人應有的台語環境,反之你也可以大方地擁抱中(華民)國,代表中(華民)國,這也無妨,但就請你們學習大英帝國,請你們中(華民)國還給我們台灣人一個「官方語言」吧,這是你們欠我們的,我們要的不多,只請民進黨把中(華民)國從台灣人身上奪走的還給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