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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的在你這邊變成負面價值的資產
祖宗三代傳下來的房子要被你惦記不分給你
還有一堆心機女在計較婚前財產的
這麼想寫名字上去倒是出錢啊???
各位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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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智大學
我自己覺得買房出錢沒有問題,要寫名字的話,一人出一半也可以,我家境挺不錯的,自己薪水也不低,我不認為自己需要去蹭伴侶的房子,或是算計人家的家產
但婚前其中一方(無論男女)就刻意買房寫自己的名字,並揹高額貸款,搞得自己連飯都快吃不起,婚後生活費、子女養育費、孝親費都要靠伴侶全額支付,這不叫公平,這叫吃人夠夠,把人算計到骨子裡
結婚不是為了離婚,但我個人認為,買婚房這件事需要夫妻二人共同討論,不管是地點、掛名還是出資比例,而不是讓其中一方洋洋得意地說已經準備好婚房,另一方就只能捏著鼻子認哉,一邊住著不管多久都不屬於自己的屋,一邊被扣著「佔便宜白住」的帽子,一邊還要靠我的薪水養你全家
我才不接受自己住的地方連自主權都沒有,連買張桌子都要看公婆臉色,姐又不是沒自己的錢,幹嘛給自己找不痛快?🙄
B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