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問關於租屋交接的問題。
我們是整層合租,所有人的租約都到6月底才結束。
現在的情況是:
新房客想要在 6月中就提前搬一些東西進來,房東的意思是讓我們「現住戶自己協調」。
但問題是:
我們其實還在使用,合約尚未到。
每個人搬離時間不同,也會有開門、進出時間、物品放置的問題
目前群組的感覺是大家好像都覺得可以讓他們先放,但實際上沒有現任租客明確說會負責開門或管理物品。
我自己的感受是房東基本上沒在管,其他房客也不會幫忙處理,我並沒有想幫忙那麼多。提前進出,之後責任也會變得不清楚。
想問大家:
這種情況讓新房客在6月中提前搬東西進來是正常的嗎?
如果房東叫現住戶自己協調,通常是怎麼處理比較好?
希望有經驗的人分享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