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交接信寫得很清楚,現在灰色地帶全硬塞給我?
前幾天我們部門有資深同仁休長假,休假前特地發了一封非常明確的交接 Email。信裡把每個人要負責的項目劃分得白紙黑字非常清楚(同事 A 負責 X 區塊、同事 B 負責 Y 區塊、我負責 Z 區塊)。結
前幾天我們部門有資深同仁休長假,休假前特地發了一封非常明確的交接 Email。信裡把每個人要負責的項目劃分得白紙黑字非常清楚(同事 A 負責 X 區塊、同事 B 負責 Y 區塊、我負責 Z 區塊)。結
目前到新公司任職未滿三個月,但環境與人種種因素,身心已無法繼續負荷高壓的工作模式,很想這週日的時候提離職,隔天週一就辦離職,但公司當時一開始發的文件,內規有寫離職要保留30天的交接期…,想請益以法律上
我是一個兼職補教老師,薪水是時薪算,快開學的時候,補習班突然問我可不可以接一個國一班,(原本只有國二一班),且問我需不需要觀摹,我想說要交接去一下比較好,不然補習班也沒說要怎麼交接,所以我去了觀摹,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