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是否逾越法律界線

崑山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原本以為事情會隨著在系統廠離職告一段落,但有些事情,至今仍讓我非常難受。
一件公司內部物品誤拿爭議,在本人尚未查看監視器、事件也尚未完全調查清楚前,相關內容卻已經在公司內部流傳,導致許多同事私下詢問,甚至出現各種揣測與議論。
更何況說要調監視器已經過了兩個月了本人至今都未看到監視器真實畫面,這段期間,我承受了極大的心理壓力
我始終認為,任何事情都應該在查明事實後再做定論,而不是在未確認前,就讓一個人承受來自整個職場的輿論與標籤。
另外,在請病假及敗血症就醫相關事項上,也曾因診斷證明及個人醫療隱私問題產生許多爭議。人資曾要求主治醫師於診斷證明書上記載醫療處置內容及插管時間等資訊,但主治醫師明確表示,相關內容涉及病人隱私及病歷資料,應依法循正式程序辦理。
醫師亦告知,若公司確有需求,應依正式程序向醫院發函,並經本人簽署同意後,始得依法提供相關資料。
最諷刺的是,在公司尚未正式向醫院發函調閱任何資料前,原先卡在人資端遲遲未核准的假單,最後卻全部審核通過。
最讓我無法理解的是,怎麼會有人認為公司的立場,可以凌駕於醫療專業與法律程序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