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

因為車禍小腿骨折 手術躺了兩個月心情很不好 現在準備談賠償 目前比較有疑慮的 1.薪資賠償,因為是上班途中屬公傷,請假兩個月,公司有扣薪,待勞保局賠償傷病給付,但原本的薪水剩1/4,所以薪水少兩個月×3/4 這樣我是可以求償原本的兩個月全薪,還是只能求償不夠的部分?因為有兩派說法,不知道怎樣談比較好 2.精神賠償,我是抓30萬,因為後來即使上班也是很麻煩,加上躺兩個月,不知道行情合不合適 以上都是第一次開跟還沒計算肇責 我沒有要訛對方但是想要我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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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有無第三責任險,還是只有強制險,診斷證明休養日期是寫多久 精神賠償要看傷勢、治療期間、有無後遺症,沒有固定金額,賠償金額在法律上是由法院依個案去認定 車禍調解細節多,可以私訊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