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店長第三次找我,月底了,他在和我確認班,他早早就知道我還有另一邊的正職
,也確定明天要上班(這篇,昨天打的,但,打一打又睡著)。
店長這是不是以約談的方試找我,前2次,1次用line,1次是約談,我壓力其實滿大的
,坦白講。
我是不知道,其他同事有沒有和店長提,雷包同事狀況外的事,我用控場和積極度證明了我比她強這件事。
菜單也弄熟,還比那雷包多了幾分觀察力
,因為,我有辦法從他們中斷的地方接續往下做。
坦白講,都已經到可以控場的level,那,臨場反應或隨g應變,對我來說都不是難事
。
店長沒把話說死(我猜試用期算過了,但,也有可能只是客套話...。),他說,我如果1個月後,想回來,可以再和他聯繫。
他也沒要我簽離職單(可,我不得已還是得
簽啊!!!),但,我也跟他說,我正職那的時數會比較少這問題,要嘛變成其他天要補那每天不足的時數,要嘛就晚上得在軋餐酒館或酒吧的晚班。
我跟店長說,我正職那休9天,但,我也不可能只在你這上9天班啊,店長聽了搖搖頭,確實,每天都能上班,和只能上9天班一定有差,再怎麼取捨一定都是每天都能上班的做為優先考量。
只能說,我的控場又豈是一朝一夕被訓練出來的?!少說也花了3個月...,當然,我不是要炫耀我多強,只是,在一個可以控場的新人面前,雷包同事的狀況外,真的讓我很
慶幸,還好我不是帶她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