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
我下個月要帶一個從來沒出過國的同事一起去日本玩
因為我之前有在日本打工度假過
所以從機票、住宿、交通、行程、樂園門票全部都是我負責訂跟安排
支出項目明細也都列得很清楚
到了當地還會全程作同事的一對一地陪兼翻譯
之前我在用旅遊平台訂各種票券時
還只是單純想說
旅遊平台的兩、三百塊回饋代金我自己收著當這次旅行的代辦費應該不過份吧
畢竟能賺到這一點回饋金
那還是我特別留意平台的什麼週幾旅遊日
掐時間點下單才有的回饋
而且又不是現金
還必須等到下一次訂購才能做折抵
不過這幾天看到有人分享情侶旅遊的NG行徑
其中一個例子就是
原本說要AA平分住宿費用
結果男生卻說
因為住宿跟旅遊補助都是他找的、他辦的
所以2000元的旅遊補助全都算他的
要女生付補助前原價的一半
感覺上述的情形跟我現在的情況很像🤔
不過我們還有一些支出項目沒定下來
還沒正式結算開銷就是了
(雖然我覺得我同事的反應大概是都沒差
能有個可靠嚮導帶著開心出遊就好
可能她也沒有懂旅遊平台的回饋代金是什麼)
這邊想先問看看
我打算直接私吞掉旅遊平台的回饋代金
作為這次出遊的代辦兼地陪費
明細只列出回饋點數折抵前的金額
這種行為真的很不ok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