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次曝光

關於莫名其妙被告詐欺的經驗分享

想把自己在 2026 年初遇到的事情分享出來,希望能幫助到跟我有相同遭遇的人。 事情發生之前,我真的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跟「詐欺案」扯上關係。明明沒有把帳戶交給別人,也不知道帳戶裡有不明款項,卻突然收到警方的通知,後來還要去做筆錄、到地檢署開偵查庭。 這篇文章主要是分享我自己的經歷,以及後來如何處理這件事情。如果你也遇到類似情況,希望我的經驗能讓你多一點方向。 一、2026 年 1 月,第一次收到警方的通知 那天晚上跟平常一樣,我和爸爸一起吃完晚餐,爸爸開車載我回家。 準備上樓之前,我順手打開家裡的信箱,結果發現裡面有一張紅色的郵務送達通知單,上面寫著訴訟文件,指定到安平派出所領取,收件人是我本人的名字。 當下看到自己的名字和地址都沒錯,我心裡真的揪了一下,甚至開始冒冷汗。 我一直想:「是不是有人告我?我到底做了什麼?」 回到家後,我盯著那張通知單看了快半個小時,也上網查資料、問 AI,結果越查越緊張,越想越覺得不對勁。 後來我趕快拍照傳訊息給爸爸,也直接打電話跟他說這件事。爸爸知道後,就帶我去安平派出所領取相關文件。 連我爸都說,他活了快半百歲,也沒遇過這種事情。 結果領到文件後才知道,這竟然是一份通知我去做筆錄的通知,案由是「詐欺案」。 我跟爸爸當下真的傻眼。 我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怎麼突然就變成詐欺案件的被告了?而且我的郵局銀行帳戶也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 二、2026 年 2 月,去警察局做筆錄,才知道帳戶發生什麼事 後來,我跟承辦這起案件的警察約好時間,在 2 月前往做筆錄。 當天是在專門處理詐欺案件的辦公室裡做筆錄,裡面有很多警察正在辦公。 負責幫我做筆錄的警察打開電腦,讓我看相關的轉帳紀錄。 我這才知道,原來我的郵局帳戶在 2025 年 12 月份的幾天內收到總共 8 筆轉帳,每筆 1,000 元,加起來一共是 8,000 元。 但問題是,我本人真的完全不知道這些款項的存在。 當時警察詢問我有沒有把帳戶交給別人,我也如實回答,我沒有把帳戶交給別人,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些款項。 這裡我想先解釋一下,為什麼我當時完全不知道帳戶有這些轉帳紀錄。 我的郵局帳戶平常用途很單純,就是拿來存錢、存打工賺來的錢。頂多就是開學需要繳學雜費時,才會領一萬元左右出來繳費。 平常的生活開支基本上都是父母提供給我的,所以我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也不會去動用郵局帳戶裡面的錢。 另外,我沒有申辦網路銀行,也不熟悉匯款或轉帳操作我本人也沒有實際操作過。 因此,對我來說,這個帳戶平常就是單純存錢用的。直到警察向我出示紀錄,我才知道帳戶裡竟然有這些轉帳紀錄。 做完筆錄後,警察告訴我接下來就是等待後續通知。 三、除了等待,我也開始尋求學校教官的協助、了解法律問題 事情發生之後,我其實有很多疑問。 例如,詐欺罪到底是怎麼認定的?明明自己不知道帳戶收到不明款項,為什麼還是會被列為案件的被告?接下來又會遇到什麼程序? 教官很熱心地幫我詢問認識的警察或檢察官,了解這類事情可以怎麼處理,也給了我一些有幫助的建議。 這段經歷讓我覺得,遇到自己不懂的事情,真的不要因為害怕就什麼都不做。除了上網查資料,也可以向適當的專業人士尋求協助。 四、2026 年 3 月、4 月左右,收到地檢署的傳票 等待一段時間後,大約在 3 月、4 月,我收到了地檢署的偵查庭傳票,身分是被告。 到了指定的日期,我就前往開庭。 檢察官詢問的問題,其實跟之前警察做筆錄時差不多,例如: 有沒有把帳戶交給別人? 對提出告訴的人有沒有印象、認不認識? 平常帳戶都拿來做什麼用途? 整個過程比我想像中短很多,進去到出來大約只有 5 到 7 分鐘左右。 最後,檢察官問我願不願意和解,我回答願意。接著,檢察官請我們私下聯絡處理和解事宜。 當時我其實不太了解這個流程,也不知道接下來要怎麼做。不知道這是不是正常的流程? 偵查庭結束後,我留下爸爸的聯絡電話,之後就離開了。 五、後來與其中一位告訴人聯絡,並完成和解 當天晚上,爸爸接到了一通電話,補充一點告我的人有兩位一個姓王一個姓賴,這兩位都各損失1000元。 其中一位對我提出告訴的人打來的,是名為姓王的先生。 王先生告訴我們,他自己是在網路上遇上假的色情交友詐騙,買什麼會員才被騙了 1,000 元。 那至於說是誰提供我的帳戶給王先生以及為什麼會知道我郵局帳戶的資訊這我真的都不知道。 後來,我們私下溝通,最後達成共識,我從自己的口袋掏 1,000 元給王先生,讓他拿回原本的損失。 王先生事後有撤銷對我的告訴,也有說我們彼此都是受害者互相幫助。 不過,當時我心裡其實有點疑惑,因為我明明不知道這筆錢為什麼會進到自己的帳戶,卻需要自己先拿錢出來處理。 但考量到我們雙方都是受害者,我最後還是完成了和解。 至於另一位姓賴的告訴人,後續就沒有進一步消息了。 這部分是我自己的實際經歷,至於和解與撤告在法律上會產生什麼效果,仍要看個案情況,不能直接認為只要賠錢就一定沒事。 六、2026 年 7 月底,終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 時間又過了幾個月。 到了 7 月底,我再次收到一張紅色的郵務送達通知單,上面一樣寫著安平派出所。 這次看到通知單時,我心裡想:「該不會是不起訴處分書吧?」 後來去領取,果然就是不起訴處分書。 當下真的有一種終於等到結果的感覺。 依照我看到的處分書內容,裡面提到我並無犯意,以及事後積極配合、與告訴人完成和解等情況。 對我來說,這段從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到被通知做筆錄、收到地檢署傳票,再到最後拿到不起訴處分書的過程,真的讓我學到很多。 不過也要提醒大家,不起訴是我這起案件的結果,不代表每一個類似案件都會有相同結果。 七、2026 年 8 月初,辦理解除警示帳戶 拿到不起訴處分書後,事情還沒有完全結束,因為我的郵局帳戶仍然有警示狀態需要處理。 因此,到了 8 月初,我再次前往指定的派出所,填寫相關委託書,請當地警方發文給郵局,協助辦理解除警示帳戶。 這就是我這次實際經歷的處理方式。 如果你也遇到類似情況,建議先向承辦警方或郵局確認需要準備哪些文件、應該怎麼辦理,不要直接認為每個人的程序都會完全一樣。 八、最後想跟遇到相同情況的人說幾句話 回頭看這整件事情,從 2026 年 1 月收到紅色通知單,到 7 月底拿到不起訴處分書,再到 8 月初辦理解除警示帳戶,前後經歷了好幾個月。 我原本只是一個把郵局帳戶拿來存錢、存打工收入的學生,從來沒想過自己會因為帳戶出現不明款項,而捲入一場詐欺案件。 這段期間,我也有過緊張、害怕、不知所措的時候。 所以,如果你也遇到帳戶突然收到不明款項,甚至因此被警方通知的情況,我想分享幾個我自己的體會: 收到警方通知先不要慌張。 先確認通知內容,依照通知上的方式處理,不要因為害怕就置之不理。 如實說明自己知道的事情。 如果不知道款項從哪裡來,就照實說明,不要自行猜測或編造理由。 主動尋求適當的協助。 可以詢問承辦警方、律師或其他合適的法律資源,了解自己的權利及後續程序。 妥善保存相關資料。 包括通知書、帳戶紀錄、相關對話及司法文件等,方便後續釐清事實。 如果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記得詢問後續處理方式。 即使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也應向承辦單位確認如何辦理解除,不要以為收到處分書就一定會自動解除。 最後,我想說的是,帳戶出現不明款項,不代表帳戶持有人就一定有詐欺故意;但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也不要因為覺得自己沒做錯事,就忽略後續的司法程序。 以上都是我自己的親身經歷,希望可以讓遇到相同事情的人多一點方向,至少在收到通知、面對調查時,不會像當初的我一樣,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 如果有人也有類似的經驗,歡迎理性交流,也希望大家都能平安把事情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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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起訴,並不是你無辜,而是詐騙金額不多,且你願意和被害人達成民事和解,檢察官才給你不起訴處分。 在我看來,你並非如你所述的這般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