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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台灣還是禍及子女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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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O aijing 父母惡意積欠員工薪水🤔

沒想到剛出道就有黑料...,最近看到社群一直討論aijing父母拖欠員工薪水的瓜,李秀滿裡面放了3個中國成員應該是想要闖中國市場,aijing原名叫盛艾敬在韓國出道後,她的父母就被爆惡意欠薪被法院強制

其實我本身不追kpop,所以最近才看到這新聞,也不太支持小孩這麼早出道,畢竟各方面都在發展階段 但針對禍及子女這件事,台灣不是一個追求人人平等,機會不該因為出生而受影響的國家嗎? 我這邊不同情這女生,因為受害者更值得同情 只是在思考這件事情,實務上的意義 追求平等的國家,應該是人只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吧? 那這小孩使用父母給的資源,不就跟其他小孩一樣 我剛看到新聞時,想說大家攻擊小孩是因為要逼她父母還錢,我原本其實覺得,這惡意本質是為了讓父母受傷,小孩受牽連但也為了錢,所以是有實際意義的行為 但我後來又看到資料發現她父母即使小孩被罵也還是沒有要還,那後面惡意完全是針對小孩了...,那這小孩離開演藝圈,受害者也拿不到錢,這樣做的意義在哪 如果說這小孩因為受害者的錢獲得到的不當利益應該歸還,那利益是什麼,應該是錢吧?13歲要工作應該不算利益吧? 那不就是等小孩真的有錢了時,就算是有既得利益,再去歸還這些不當資源嗎? 這樣受害者也比較有機會拿到錢吧? 我引用的文底下留言,有人舉張家寧跟曲婉婷 我以為大家罵是因為張家寧成年,且被普遍認為直接參與詐騙andy錢 曲婉婷是因為公開發表支持罪犯父母的言論 因為個人行為才被罵,不是因為覺得要禍及子女 如果大家覺得13歲的小孩也有參與欠薪,那就不在我的討論範圍了 我只是好奇為什麼台灣人會 支持禍及子女,覺得小孩也有錯 還是不是支持,只是覺得父母可惡,所以拿她出氣 =======更新======== 我這邊說明一下,關於禍及子女 我這邊想說的是,子女直接與犯罪的家人同罪,需要連坐,或替父母償還 不覺得她有錯,單純的無法喜歡她, 或是說只是覺得子女應該對使用到的不當利益償還或是有所表示 這部分我沒有把其當做禍及子女,而是償還個人不當得利而已
留言
除非是罪犯的那種禍不及家人、罪不及家人大家才比較能夠接受吧! 畢竟如果是在家庭功能健全的情況下還是養出罪犯,對於家人而言也是痛心疾首。 罪不及子女的前提是惠不及子女,即便她沒有參與其中,但是她所享有的一切都是父母供給的,而父母提供的資源就是源自於那些原本該給卻沒給的被欠薪家庭和底層員工。 我猜大家對她施壓有部分是希望她可以良心發現去勸告她的父母還錢之類的? 殊不知看起來沒有這個跡象,所以大家群情激憤,再加上她又剛好是中國人就對她更加反感,尤其她的舞蹈能力特別突出,在團體中應該算是佔有重要地位,而她上的名師舞蹈課等相關課程和培訓的錢也是源於父母。 (我個人覺得她剛好是中國人這件事算是一種原罪,群眾容易對中國人貼標籤,如果今天她是日本人或是韓國人或許還不會搞成這樣?) 要她退出團體也是因為她父母裝死不還錢,畢竟當自己家都快活不下去,卻看到老闆的子女活躍在螢幕上大賺特賺,誰有辦法吞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