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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台灣還是禍及子女的想法?

追星

A2O aijing 父母惡意積欠員工薪水🤔

沒想到剛出道就有黑料...,最近看到社群一直討論aijing父母拖欠員工薪水的瓜,李秀滿裡面放了3個中國成員應該是想要闖中國市場,aijing原名叫盛艾敬在韓國出道後,她的父母就被爆惡意欠薪被法院強制

其實我本身不追kpop,所以最近才看到這新聞,也不太支持小孩這麼早出道,畢竟各方面都在發展階段 但針對禍及子女這件事,台灣不是一個追求人人平等,機會不該因為出生而受影響的國家嗎? 我這邊不同情這女生,因為受害者更值得同情 只是在思考這件事情,實務上的意義 追求平等的國家,應該是人只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吧? 那這小孩使用父母給的資源,不就跟其他小孩一樣 我剛看到新聞時,想說大家攻擊小孩是因為要逼她父母還錢,我原本其實覺得,這惡意本質是為了讓父母受傷,小孩受牽連但也為了錢,所以是有實際意義的行為 但我後來又看到資料發現她父母即使小孩被罵也還是沒有要還,那後面惡意完全是針對小孩了...,那這小孩離開演藝圈,受害者也拿不到錢,這樣做的意義在哪 如果說這小孩因為受害者的錢獲得到的不當利益應該歸還,那利益是什麼,應該是錢吧?13歲要工作應該不算利益吧? 那不就是等小孩真的有錢了時,就算是有既得利益,再去歸還這些不當資源嗎? 這樣受害者也比較有機會拿到錢吧? 我引用的文底下留言,有人舉張家寧跟曲婉婷 我以為大家罵是因為張家寧成年,且被普遍認為直接參與詐騙andy錢 曲婉婷是因為公開發表支持罪犯父母的言論 因為個人行為才被罵,不是因為覺得要禍及子女 如果大家覺得13歲的小孩也有參與欠薪,那就不在我的討論範圍了 我只是好奇為什麼台灣人會 支持禍及子女,覺得小孩也有錯 還是不是支持,只是覺得父母可惡,所以拿她出氣 =======更新======== 我這邊說明一下,關於禍及子女 我這邊想說的是,子女直接與犯罪的家人同罪,需要連坐,或替父母償還 不覺得她有錯,單純的無法喜歡她, 或是說只是覺得子女應該對使用到的不當利益償還或是有所表示 這部分我沒有把其當做禍及子女,而是償還個人不當得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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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當然是禍不及子女 但誰叫她是受人檢視的公眾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