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次曝光

有人檢舉假低收過嗎

我在高中的時候有一位朋友,家裡是低收身分的 但她用iphone、年年出國、買品牌包、吃大餐⋯ 升大學後假裝還在大學唸書,但其實已經出社會工作了(正職工作,學校只有繳學費沒有去念) 但家裡用他還是學生的身分去當藉口、以及謊報她媽媽沒有工作(但其實有) 因為他之前偷過我錢還欠很多人錢不還 結果他還是美美出國吃好料,看得很不爽 想問有人有檢舉過這種爛人嗎?可以分享經驗嗎~
留言
1.低收用iphone是社會觀感不佳,無法用這項檢舉 2.檢舉年年出國 請提供他的出國照片(IG或社群可能會有)、紀錄前往國家/停留日數、提出出國旅費來源的證據(請蒐集社群發文、留言、私人LINE聊天紀錄) 3.檢舉買名牌包 這項通常只計算chanel、LV等奢侈品,不計算潮牌 請提供他購買奢侈品的照片、發票、提出購買奢侈品的費用來源(請蒐集社群發文、留言、私人LINE聊天紀錄) 上述他的出國旅費、購買奢侈品如果是親友贊助、或是工作收入等,這些費用都將計算為動產 4.他有學生身分及有勞保(包含投保工會)的正職工作,仍會計算薪資所得 除非他是沒有勞保的正職工作,原則上就不會計算 5.媽媽沒有工作,也會用當年度的基本工資計算媽媽的虛擬所得 如果你查到他和媽媽的工作收入顯然超過基本工資或是已達營業稅課徵標準,請依照工作性質紀錄 例如市場擺攤,請提供攤位照片、販售項目及金額、以每小時客流量估算每日收入,並向國稅局檢舉,國稅局會派員現場稽查 例如擔任網路團購主,請提供網購帳號,並向國稅局檢舉 上述檢舉資料備齊後,請提供給他的戶籍縣市社會局,如果你不知道他的戶籍縣市,請提供給衛福部 6.他偷你的錢、欠很多人錢不還 如果你有對方偷竊確實證據,請委任律師向法院提出自訴,不須經過檢警調查,流程速度較快 至於他的債主,請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確定後再提出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