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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哇
法律不容許家庭暴力、不容許校園暴力,然而市長與議員卻強迫老師接受校園暴力,並以教育愛作為道德綁架。
請問我們會讓受暴婦女,強迫她接受丈夫暴力,並以「夫妻愛」作為道德綁架嗎?
那為何施暴的人是學生,受暴的是老師,公理正義與公權力就改變了呢?
誰可以告訴我們:接受學生的毆打是教育的意義嗎?
學生暴力事件背後,什麼才是真正教育該做的事呢?
家庭教育的功能發揮了嗎?
好好的孩子會做出這樣樣子的事嗎?
家長能夠寫長篇文章論述心路歷程,能夠找上議員討公道,那在孩子成長的過程當中,花了多少心思關心陪伴他呢?有教導他抒發情緒的方法嗎?有教導他要尊重團體活動秩序嗎?有教導他不可以傷害團體中的老師與同學嗎?
面對這樣的孩子 ,將來社會要付出多少的成本,才能教他學會做對的事,成為好公民。
請問市長與議員,能保證你們庇佑出來的孩子,能成長得更好,更懂事嗎?還是你們助長了反社會人格的萌芽。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請盧秀燕市長和李中議員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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