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生用樂樂棒打老師的腳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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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各位老師對此有何看法? 啊盧市長批評「不適任」後的道歉說實話也⋯⋯ 滿喜歡裡面有段話:「當你意識到體制不會保護你,甚至不會支持你伸張個人權益,那便只剩下兩個選擇,離開或平庸。」 看來當老師還是要唸一點法律,不然以後教師該如何保護自己?(雖說唸了法律也未必能保護到自己)當老師的辛苦真的難以一言而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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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容許家庭暴力、不容許校園暴力,然而市長與議員卻強迫老師接受校園暴力,並以教育愛作為道德綁架。 請問我們會讓受暴婦女,強迫她接受丈夫暴力,並以「夫妻愛」作為道德綁架嗎? 那為何施暴的人是學生,受暴的是老師,公理正義與公權力就改變了呢? 誰可以告訴我們:接受學生的毆打是教育的意義嗎? 學生暴力事件背後,什麼才是真正教育該做的事呢? 家庭教育的功能發揮了嗎? 好好的孩子會做出這樣樣子的事嗎? 家長能夠寫長篇文章論述心路歷程,能夠找上議員討公道,那在孩子成長的過程當中,花了多少心思關心陪伴他呢?有教導他抒發情緒的方法嗎?有教導他要尊重團體活動秩序嗎?有教導他不可以傷害團體中的老師與同學嗎? 面對這樣的孩子 ,將來社會要付出多少的成本,才能教他學會做對的事,成為好公民。 請問市長與議員,能保證你們庇佑出來的孩子,能成長得更好,更懂事嗎?還是你們助長了反社會人格的萌芽。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請盧秀燕市長和李中議員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