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生用樂樂棒打老師的腳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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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各位老師對此有何看法? 啊盧市長批評「不適任」後的道歉說實話也⋯⋯ 滿喜歡裡面有段話:「當你意識到體制不會保護你,甚至不會支持你伸張個人權益,那便只剩下兩個選擇,離開或平庸。」 看來當老師還是要唸一點法律,不然以後教師該如何保護自己?(雖說唸了法律也未必能保護到自己)當老師的辛苦真的難以一言而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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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六月二十一日 保護庭介入處理,開庭時,校長全程陪同生、師出庭,學生當庭道歉,教師亦拍拍學生,達成和解,法院裁定結案。 七月二十五日 家長申請「教師不當管教」校事調查,校方受理後進行相關校事調查,經調查結果教師「不成立不當教」情事。 簡單說就是和解後,家長反咬老師不當管教,不成立後,又找議員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