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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PO - 想吃咖哩飯
放一下截至今日的懶人包
3/26,台中某國小生和體育老師起爭執,過程中學生持樂樂棒揮到老師
3/27一早,老師因維護自身權益報警,學生在警方來之後向老師道歉,老師表示不對學生提告,但學生仍被兩位警員帶至警局
6/5,校長、學務主任、孩子家長等五人在校長室面談此事
6/9,家長投訴教育局,認為教師所為不符其權限,覺得教師不得擅自通知警方到校並帶走學生
6/21,在少年法庭上,校長全程陪同,學生當庭向老師道歉,老師原諒,雙方達成和解,法院裁定結案
7/25,家長認為教師不當管教,並申請調查(其中包含6/8畢業宿營中的不當管教事件,揮棒學生也是「受害者」)學校調查後,認為教師不當管教事由不成立
7/30,家長透過信箱向市長陳情
10/21,國小發聲明表示認定教師「不當管教事件」不成立,教師報警屬個人行為,而非學校內部處理學生行為之程序
12/2,台中市長盧秀燕震怒,要求教育局重辦嚴懲,批校長領導無方,毫無法律觀念,且指責教師與學生發生衝突報警這行為是「不適任」
12/3,輿論發酵,盧秀燕公開向教師道歉,家長發千字文聲明(附上連結🔗
12/4,該事件持續延燒,遭樂樂棒打傷腳的教師同事發文澄清事發經過(第三者視角)
連結請見 B23
B4(已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