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職停薪進修

記得之前有看到申請留職停薪進修碩士期間仍然不能在外兼職(有勞健保的兼職那種不行)。想問如果是出國進修碩士,並在國外開立銀行帳戶、薪水是匯入外國銀行的話仍然不行嗎?不知道這算不算是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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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留學簽證好像很少可以打工的?好奇 ChatGPT回答: 國外當研究助理(RA)、校內打工,有些學校會視為「與進修有關」而比較寬容。 錢進外國帳戶,理論上,行政單位不會跨國查你帳戶,但這仍然不代表合法,《公務員服務法》《教師請假規則》是用 「身份法規」 ,只要你有身份,不論在哪都要遵守。 (Q:追問錢會不會被查到) A: 你還是台灣的納稅人,就算在國外打工、薪水進國外帳戶,台灣也不一定「看不到」。因為有一個叫 CRS(共同申報準則) 的國際規定,很多國家銀行會把非當地居民的帳戶資訊自動交換回去給對方的稅務單位。台灣也有加入 CRS,所以在合作國家的銀行開戶、存錢,台灣國稅局可能會收到你的收入和存款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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