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教程學分可以帶上研究所嗎

在校網查了很久 沒找到相關資料🥲 目前升大三,修了教程20學分(剩教材教法、實習(一)、實習(二)),覺得對教程越來越沒興趣,但還是擔心未來會想讀研當老師。 想問大學沒修完教育學程,可以保留修課紀錄至研究所嗎?(也就是研究所繼續修完剩下的教育學程學分即可)還是要看各個研究所的規定? 不知道有沒有學長姐有類似經驗🙇🏻‍♀️ 我是修讀中等教育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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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搭個版,學校116學年度才開始有小教,我那時候就大四了,請問這樣也可以帶去研究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