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公司當HR的權力

前情提要
最近某外商的文章吵得沸沸揚揚 分公司的HR真的這麼厲害喔 可以決定員工福利和預算怎麼使用 餵狗查到的定義長這樣: 1.管理公司人員異動或資料異動 2.處理人員加、退勞健保與團保 3.人員出勤管理,輸入匯入每日出勤表,了解人員實際出勤狀況 4.協助主管製作各類表單,及提供人事行政作業流程 5.人力資源盤點並製作員工職務工作說明書 6.協助公司各部門招募 7.薪酬計算及所得稅務申報 8.行政庶務支援 怎麼看就像打雜仔啊 管員工福利預算什麼的應該是主管或老闆的事情吧 為何某外商HR聽起來權限很大 現在轉職HR踩人還來得及嗎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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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le Ops + HR 綜合起來其實很辛苦 der 權利不一定大 但是滿重要的角色 尤其新成立或特聘
那篇很多內容確實都屬於HR的職務範圍 但只是“職務範圍”而已 決定權還是高層、部門最高主管 雖然有些公司的HR很鳥 但不要什麼東西都推給HR
我可以確定至少這間公司的台灣HR是爛到開花的。 幫要面試這家的朋友問,結果聽到在公司Tag HR直接一週不回,問他為什麼不回還前後說詞反覆。 諸如此類的問題就算了,結果我朋友沒面試上還收到“其他人”的Offer Letter才真的是笑死
也要看有幾個HR啊,如果只有一個人的話好像還能理解,而且有時候要不要做是卡在台灣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