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工程師外遇女同事判賠120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4年度訴字第1050號」 太刺激了!原告為愛放棄台北生活圈跟工作跟男的到新竹租屋生活,當起家庭主婦沒想到卻被背叛,男的跟女同事上床還帶回家中全裸被家中攝影機錄下來啦啊啊啊啊啊 好啦我只是好奇判決書結尾薪資審核那邊男的年薪295萬,女的196萬,大概什麼職級跟部門啊?啊薪水要各拿60萬出來還要請律師打一審,現在敗訴要再上訴二審這樣荷包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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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業我不清楚 但科技業檯面下絕對是玩到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