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萬+次曝光

美光 工會程序正義問題 導致11000人權益漠視 違反工會法12&34條

工會於10月中旬進行委員選出9人,但此9人並不是民選而是指派(違反工會法12條),並且上述代表工會全體11000人進行公司談判,並且接受調解。這應該是法治國家該發生的事情嗎!因此在這爬文的同仁們,我們可以在此表面<工會法 34條>決議無效進行申訴。 各位美光的同仁們我們已經受夠公司的行為以及工會的軟弱,我們應該要爭取我們應有的權益,填寫決議無效的連結吧!我們值得更多,這不是貪婪,這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先有員工才有公司,我們為公司創造出136.4億美金(4439.2億台幣)的獲利,他們卻只願意分我們零頭(不到1%),這時候不站出來更待何時,我們是台灣人 不是台灣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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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當初號召會員 要向三星 海力士看齊 一定堅持原則談到該有的福利跟分潤 並且說 我們已經做好隨時都可以罷工的準備 怎麼過了一個月 直接略過工會的律師、精算師、跟部分理事,觸不及防的跟公司簽下 此等協議 會員最慘 在未被告知情況下 一個月前個訴求 跟一個月後 簽的協議 完全不一樣 當初說好的要改變公司的IPP分潤制度 現在轉變成配合公司 當成資方的打手 才是令人最生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