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還沒閱讀過上篇的同學,可以點擊以下連結補一下背景資訊。
下篇一直拖到了期中後,這段時間也蒐集了更多相關單位的立場與看法,更透過校內議員詢問了許多相關單位的解釋,希望能多盡到平衡報導的義務。
媒體立場難避,但還是希望盡最大所能地幫大家釐清事件的詳細來龍去脈,告訴大家「具體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接露資訊供大家做自我判斷,感謝大家的閱讀。
上篇網址:https://www.dcard.tw/f/thu/p/240318554
上篇提完校內團體的濫餵、放養後,新的問題出現了。
延續上篇內容中提到:「根據近期收到消息與照片顯示,賀教授除放養野貓外,更非法佔用校園空間、佔用男白宮「東207」教室私自圈養貓咪,想當然爾,現場的7、8隻貓咪皆未結紮、更沒有施打晶片,空間美其名曰「貓咪中途」,但卻有貓在教室內滯留長達接近兩年送不出去,讓人不禁懷疑本空間究竟是貓咪中途,亦或只是賀教授的私人眷養中心。」
▲ 教授校內私自設立「貓中途」是被允許的嗎?校內養貓空間究竟「從何而來」?
(以上資訊來源於米克斯社與學生會於2022/10/30發布的社群貼文)
2020年時,時任米克斯社向學生會借用社辦附近的東207教室做社團空間使用,管理人也登記在當時的米克斯社指導老師羅能文老師身上,但當時的米克斯社卻在將空間私下轉手給賀慧玲教授做私用,而賀教授也順理成章地將空間變成了自己收養校內誘捕到的貓咪的空間。
2022年,現任米克斯社從社團資料中發現社團曾經向學生會借用東207教室,卻發現教室已經由賀教授做全權使用,但賀教授「從未透過合法何規的程序去做教室的借用」,意思就是教授對東207教室是完全的「非法占有」。至根據米克斯社於課外組的社產紀錄表,目前在東207教室中,還有許多屬於米克斯社的社產,包含貓籠、狗籠等設備皆遭到侵占,尚未歸還。
若這樣佔用空間的行為不會被懲罰,那是否代表隨便一個學生或老師今天都能自己隨便私自占用一間教室並理所當然地當作自己的儲物空間?**教授校內私自設立「貓中途」是被允許的嗎?這些**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 賀教授的說法,關於空間的取得與使用
關於米克斯社提出非法占用的指控,賀教授是這樣表示的 :

「關於所謂的「ISSUE」說我非法強佔某地的事情。男白宮東207是兩年前的米克斯社長,跟當時的學生會借的場地,是我和當時的米克斯互相幫忙照顧救援的貓咪,安置並送養。去年的米克斯社長剛上任的時候也是繼續前任做的救援貓咪的事,之前安置的貓咪則繼續安置並送養。上上任社長卸任之後,有交代上任社長要跟學生會聯絡繼續借用男白宮東207,有沒有進行我不得而知。後來米克斯社團(因為理念不合)分裂,我就和原有的幹部在東207繼續照顧貓咪。當時的社長並沒有說什麼,學生會也沒有。」
「暑假前,課外活動組的同仁跟我說他把我的電話給學生會,學生會會跟我聯絡,討論東207的事情,我說好,但是一直沒有聯絡。今年新的社長上任之後,去跟學生會表示他們要借東207,據學生會的會長表示他完全不知道學生會有這個空間。他問我們能不能合作,但是因為平常跟我一起照顧東207貓咪的學生已經被前任社長和現任社長傷害太深,他們不願意合作。後來,學生會會長就說那把東207借我到我把那邊的貓都送養或處置好,時間在2023年1月1日,並給14天的時間打掃乾淨。有正式簽借據。」
回應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50060795032809/posts/5991528564219309/
▲ 非法占用就地合法?學生會的互不得罪、小心輕放是否是最好的解法?
在發現教室遭到占用並私自用於收養動物的空間後,米克斯社立即向東海學生會反應,學生會也當即同意邀請雙方做協調並對空間提出詳細管理辦法。雖然後續相約互相協調空間的未來使用辦法,但雙方溝通的狀況卻並不融洽,據米克斯社表示,雖然社團提出可以協助教室內的貓咪做送養,盡早解決教室內貓咪長達兩年都未送養的窘境,但協助卻不被賀教授一方接受,並表示要自行解決。
至於教室的占用爭議該如何處理 ? 立即收回嗎 ?
在9/28日唯一一次協調無果後,學生會就在10/14單方面提出了空間的管理辦法,其中包含最主要的 :
1. 此空間由學生會暫時借予 賀惠玲 進行校內動物暫時安置場所,不得借用其餘組織及轉借他人使用空間。
2. 借用時間於 111 年 9 月 1 日至 112 年 1 月 1 日。並於借用日期滿後空間內器材與環境於 14 日內整理完畢,將空間歸還學生會。
此管理辦法一出立即遭到米克斯社的嚴正抗議,學生會表示這份管理辦法屬於學生會與賀慧玲教授的正式租賃契約,允許賀慧玲教授使用空間至明年一月再行歸還。
米克斯與學權委員會的學生議員則表示非法占用的空間就要立即收回,雖然空間最初始的使用權為米克斯社,社團也完全無意取回空間,但「非法占用」後馬上「就地合法」,對於大多數學生、社團而言皆極為不公平,也不認同教授就能夠有任何空間使用上的特權。
管理辦法開始施行,學生會、賀教授方與社團之間的爭議仍在持續,但後續學生會在社群平台上發表的聲明卻讓人完全摸不著頭腦。
10/30東海大學學生會在粉專發布了一篇《校園流浪狗 存留還是走?》的貼文,貼文內除了表示會「在未來」針對流浪動物有一套管理及權責辦法之外,更提及了東207空間的最新情況;針對東207空間的借用狀況「與社團達成共識,學生會將空間暫時借用予米克斯社前指導老師至今年年底用於安置其捉捕之貓隻」,發布當時學生會雖稱「與社團達成共識」,真實情況卻是未與社團達成共識、仍在爭議當中

學生會貼文連結 : https://www.instagram.com/p/CkU9qc0yKue/
更離譜的是,管理辦法明明是「出借給賀慧玲教授」,在貼文中卻稱「借用予米克斯社前指導老師」,賀慧玲教授從未加入米克斯社或擔任任何指導老師相關職位,為何學生會要在貼文中欲蓋彌彰,不得而知。(至截稿前貼文仍未修改錯誤的內容)
在前幾周上篇的餵養群組事件事件曝光後,賀教授也在fb社團「東海大學非官方論壇」做出了回應,並表示「雖然有人不贊同我說狗有領域性的主張,但是看這次,五劍客常待的花餐,銘賢堂,新狗沒有進去,... 我覺得(我的主張)還是有效的。」甚至主張「…他們(五劍客)從來不是我的狗,平常我也沒有在餵他們。」
對於賀教授不斷、不斷的強調自己餵食流浪狗、貓的行為「不會吸引更多流浪狗駐足」,我們也
只能表達萬分的無奈。

持續在追蹤此議題的法律系學生議員林軒懷表示「就學校流浪貓狗問題,贊同米克斯社應以維持校園環境平衡之目標,並強調,倘若學校要有校貓校狗,應以學校願意為其負責為準,包括囧哥及五劍客,因無法確定何時會發生意外,屆時若無人負責,學生又成唯一受害者且求助無門。」
校貓校狗僅能由學校統一負責,其他人若掛上飼主之名,應該視為其私人之寵物,不應利用學校之公共空間來飼養私人寵物,恪遵本校禁止私人寵物進入校園之政策。
在本學期開學第一周就發生了學生被野狗攻擊的事件,在九月底,傍晚的健身房附近也有同學被狗攻擊。若不遏止相關行為,被流浪狗攻擊的機率跟案例只會大大增加。
更重要的是,流浪狗攻擊發生時,餵食者又不須對攻擊事件負起任何法律責任,無處究責的受害者,最終只能被迫吞下委屈。放養的餵食者仍在快快樂樂的在另一個角落滿足自己的愛心與虛榮心,並把其他人置於被狗攻擊的恐懼中。
▲ 遏止餵食,大家能怎麼做?
1. 若在校園中看到任何人對野狗的餵食行為,希望大家能夠出手制止。
2. 若無法制止請錄影存證,餵食者若將飼料或餵食殘骸留在原處就離開,可依廢棄物處理法逕行舉發。
3. 心有餘力的朋友11/30務必參與校內師生座談會,透過直接向學校單位質詢、表達意見的方式,強硬要求學校、學生會對於流浪動物的潛在攻擊危險提出更有效、更具體的方法。而不是繼續在有人被攻擊的當下,持續對學生官腔喊話「我們未來會研擬解決辦法」。
報名連結 : https://tevent.thu.edu.tw/tEvent_front/tEvent.php?type=0&conference_code=20221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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