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真的在搞 我記得前幾年就有公文來說值日要分早晚班 礙於有些分局人真的不多加上也是來函建議?) 所以我待的單位還是照原勤務實施 這次來個一個月上限60小時的加班 還有什麼中間休息一小時的 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我們要考偵查佐 不就是為了加班費可以報高一點還有刑事加給嗎 原本就很常放假處理公文了,甚至我還有放假回來就為了發文,就因為一堆爛規定,詐欺案受理20天要函轉他分局偵辦之類的 現在變相減你薪水,一樣要你回來處理公文不支薪 還有什麼誘因值得我們留下來呢?
愛心
嗚嗚
12
18
全部留言
不爽不要做 在那叫什麼 不然你去考官啊
這則留言已被本人刪除
已經刪除的內容就像 Dcard 一樣,錯過是無法再相見的!
B2
megapx
召喚刑責區警員🥹
學姊就是我的誘因...
B1-4 不能哇,所以我要走了 還是你想來偵查隊體驗看看
公文隊,我笑而不語 😏
偵查隊真的要很有熱情才待的下去 根本不是人待的啊 我寧願下派出所也不要多領刑事加給 用生命換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