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菸區的去留

前陣子討論度很高的教育部令大專院校三月全面撤除吸菸區,想問學校會跟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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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一、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 理論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屬於學校,應該也要遵守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吸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