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運鵬立委曾發言護航違法廠商

桃園近年公共工程繁多,工安問題非常重要。在第九屆立法院,時代力量曾提案修改政府採購法101條,將「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勞動法規,情節重大者」列入政府採購的停權要件,卻遭到民進黨的包括施義芳、鄭運鵬等立委反對,最後未能通過。
megapx
今年918地震導致八德羽球場天花板墜落主因的瑞助營造,雖早有違反職安法199次、4次重大職災的紀錄,卻可以承包各縣市公共建設,五年來高達452億元,正是因為這些內容,都還沒有納入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的停權要件。
megapx
✅我揭發天花板坍塌的八德國民運動中心羽球場承包商💥⚠️過去就有鋼筋、板模砸死人的紀錄
當時面對修法提案,鄭運鵬立委、施義芳立委便提出諸多理由,認為難以要求公共工程承包商遵守勞基法、職安法。 鄭運鵬立委認為,營造工程很難避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的違法。他說,102到105年發生285件「重大職業災害」,幾乎「全台灣大家公認是好的營造廠統統中了」,直呼會造成公共工程「劣幣驅逐良幣」,因此萬萬不可。
megapx
然而,鄭運鵬顯然是偷換概念,有發生一死三傷的職災是否同時有違反職安法,仍需另行由勞檢機關認定,原提案所提「違反職安法,情節重大」,顯是對應營造商有重大疏失與責任的情況下,而非只要有職災就等於情節重大。 違反職安法令情節重大、造成死傷職災的營造商,是鄭運鵬眼中的「良幣」嗎?
以瑞助營造為例,勞檢查出「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與必要的防護具」、「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導致高醫岡山醫院工程的工人墜落死亡。這難道就是鄭運鵬眼中「良幣」營造商嗎?
至今,桃園市政府仍未就瑞助營造是否違法偷工減料的疑義進行說明,號稱要延續鄭文燦的鄭運鵬,若當選桃園市長,會不會對瑞助營造,或其他不肖廠商包庇? 是否會繼續體貼像瑞助營造,這樣屢屢職安違法,甚至曾有死亡職災的承包廠商?這麼善待不重視工安的營造商,難道不會造成八德羽球場事故等工安事故重演嗎? 這些,是鄭運鵬候選人必須向市民交代清楚的問題。 🔗參考資料: ✅108年4月23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7 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 https://misq.ly.gov.tw/MISQ/docu/MISQ5005/uploadFiles/caucusFiles/2019041804_1.pdf ✅我要求市政府應就瑞助營造是否涉違反採購法減省工料一事進行說明
留言
會投鄭運鵬的可能都不在乎勞工權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