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支持增修重刑,何不先支持你的腦袋?

關於廢死不廢死,雖然最近鬧得轟轟烈烈, 但這終究是觀點不同的問題, 不過我卻在滑臉書時看見這個
對於這件事情,我現在有話要說, 關於「台灣要緊急修法,殺人殺童者,應迅速執行死刑。」 沒錯我是法律系,沒錯你要說我不食人間煙火,那請你也別忘了, 我現在也是學生,跟你身份一樣,經歷了可能比你更多或更少的事情。 以下言論幾乎沒有法律專業,我單靠智商就能壓制你那被憤怒蒙蔽的腦子。 我會告訴你,死刑有其必要性,但直接殺,你他媽低能兒嗎? 這個標題本身就存在一個問題, 「殺人殺童者」根本就是針對事件,你為何要強調「童」,所以你認為童非人就對了? 無所謂,可能你真的很激動,真的很無法接受,我懂。 司法無能,請問你又懂司法什麼了?一個從來沒去法院旁聽審判的人,在你鍵盤上敲下司法無能時,你只顯示你有多不負責任多自以為自己了解,只是一個判決非你所意,你就司法無能,那每一個敗訴的都能組復仇者聯盟了,現在你知道你有多悲哀了嗎?沒辦法去旁聽,那你有看過判決書嗎?不要老是為自己找理由,以為自己就他媽的是正義之聲。 反對廢除死刑,請問現在有任何已知管道消息說要廢除死刑嗎? OK我都幫你想好理由了「你要說如果現在不出來講以後政府偷偷廢怎麼辦?」「現在判了都不執行啊?」那我現在告訴你,真的要廢除死刑叫做修改法律,把死刑修掉,然後修改法律是立法院修改,除非你選的立法委員覺得要廢死刑,那也是我們的問題,立委是誰選的?反正政府要廢就不可能偷偷廢,立委一定都會知道,除非走出來沒任何一個立委說,這樣你有沒有比較了解了? 不要再談為啥不執行,你問我,你怎麼不去問法務部長?執政黨誰選的,還不是我們,689的萬人迷最愛好和平,不然你要怎樣?選了就自己負責。 「『重罪輕判』導致越來越多的殺人效應,司法應該予以重刑並阻止歪風,法官都太輕饒犯人...使台灣成為犯罪溫床。」 重罪輕判, 刑法271條普通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77條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又知道是輕判了,剩下的罪自己翻法條,有手打這些字不要跟我說沒手翻東西。 導致殺人效應,不要笑死人了,這就標準的「不會生牽拖隔壁」「嘴歪怪茶杯」, 即使真的有重罪輕判的情況發生,所以每次審判都是這樣囉?還是只是零星個案被你他媽放大?再者,殺人者無法確定自己會被判什麼,這種情況導致殺人效應?該改變的是教育問題吧? 再來我告訴你,重刑你他媽會導致什麼後果。 稍後談殺人,先來談妨礙性自主,也就是俗稱性侵, 很多人說,性侵的人就該直接判死、法官如果你兒女遭性侵看你怎麼判( B56 有法律層面詳解)。 我來告訴你,性侵的人為什麼不直接判死的理由,給我閉嘴好好聽著,性侵的人直接判死會衍生出一個問題, 如果今天性侵跟殺人是一樣的處罰,你會單單選擇性侵嗎? oh hell no 你一定會選擇性侵後把人殺掉,反正橫竪都是死,你殺了他或許警察找你要一段時間甚至找不到你。“ 你告訴我你不會,那我告訴你,聰明一點的人肯定會, 就這個例子,你懂重刑的效果了嗎?會導致反效果,非常嚴重的反效果。 你可能說但是性侵犯可能會因此不敢犯,導致性侵案件下降,你捫心自問,你真的很想要,或者想打手槍的時候,你會不會想儘辦法弄到或打到?就算你媽你姐你爸你哥就在你隔壁只隔一道牆,你還是會想辦法,如果你會,你就不要覺得這條判重刑能有效的使性侵犯罪率下降。 “就算他真的可以“,那另一個問題就出現了,性侵後殺人率將會提高,雖然我得說我心中真的恨不得性侵犯去死,只是他如果真的會死,那被害人也幾乎沒機會活下去。要比較永久的傷痛和永久的死亡,你比較的結果如何?這就是這條罪沒重刑的最大原因,只要有人類,就會有性的案件,不可能杜絕,只是自己遇見時要懂得保護自己。 每一件重刑都有代價,現在來談談殺人直接判死的後果。 假設我國殺人唯一死罪,就會出現很可怕的事情了, 殺人不可能結束,因為有人就必會有殺人, 你今天想殺人了,然後你對於殺人唯一死刑也無畏懼, 〔就想某捷運的人渣,雖然事後他可能有點怕,但當下他就是不怕〕 “你會只殺一個就罷手嗎?” 你肯定會殺到目標以前把礙事的統統殺掉,反正你只有一條命,不可能死超過一次。再來,對於想無差別殺人的人,反正就是殺人魔,他也不會殺一個就過癮罷手,他會殺到他被抓,在逃亡期間持續的殺。殺到你抓到它,他可能還會在法庭把你最愛嘴的法官也想辦法殺,反正就唯一死罪了,逃不掉,那就多帶幾個人上路。 不得不說,其實現在的制度對於害怕的這些犯人,有嚇阻作用,對於不怕的這些犯人,有獎勵作用,但是僅僅對於無所謂的人,什麼都沒用,就像最近的這兩個人渣,他們就是無所謂的人,今天法律怎樣改,一切如舊,他們還是會登上新聞。 誰最可怕,瘋子最可怕。 你們在企圖改變瘋子什麼? 而你們現在對司法做的事情,其實跟瘋子也沒兩樣。 你們將會把不怕的這些犯人,變成無所謂的瘋子。 亂世必用重典,前提是有效,前提是亂世,現在的世道,好人遠超過壞人,重典只會讓犯罪人狗急跳牆,失去更多好人。 --------------------------------------------------------------------------------------------------------------------------------------------------------------------------- 因為蠻多人在乎不要重刑那鞭刑酷刑可以嗎? 所以我為此特別貼上關於鞭刑酷刑部分回覆, 先提醒,執行死刑者不會被執行鞭刑,因為比例原則其中很重要的是, 你不能同時使用兩種手段,他殺人你可以判他死刑「或」鞭刑,你不可能鞭一鞭再讓他死。 假設性侵判鞭刑來威嚇罪犯,殺人判死刑阻止罪犯, 在刑法比例原則我簡要敘述給你聽:我可以讓你處罰但你最好不要太超過。 比例原則其實最為被濫用再解釋有的沒的事情, 比例原則實在來說是因人而異,有的人覺得鞭刑剛好,有的人覺得鞭刑太超過了,恰巧我們的立法者認為鞭刑太超過了,但以後搞不好不會? OK無論如何我還是來模擬一下當鞭刑出現時的結果, 我們先討論鞭刑的種種規定,回教最多80鞭,新加坡最多24鞭, 大家最愛新加坡,我們就先用新加坡對於鞭刑的法律來處理, 【我的意思當然是新加坡所有關於鞭刑的制度】 【鞭刑仍無法完全遏止性侵發生,請查閱公開說明書】 你今天要性侵害,被法官處以12鞭就好,不多不少一半, 鞭刑執行人,要先承受極大的壓力,因為犯人肯定會半死不活, 通常挨幾下就會昏厥,醒來之後繼續打,他會哀嚎到你受不了, 你應該沒有聽過求饒求死的哭喊聲吧?希望你承受得了,你絕對沒有你想像中的那麼中二殘忍,所以鞭刑執行者誰要幹這會有問題,剛好在發文後幾天執行死刑,聽說執行者壓力大到不行,而鞭刑壓力只會更大。 不過我相信絕對會有正義之士站出來嘴說有人肯做這差事,到時候希望你會去排隊報名。 好了犯人會被鞭,不過殘酷的事我剛剛先說了,只要是死刑犯就不會被鞭, 反過來推,只要被鞭就絕對不會是死刑犯。 你看出其中一點端倪了嗎? 被鞭以後「一定」會被放出去,並且會因被鞭發生好幾種心理狀況 (因為例子可能大家無法理解我的想法與立場,導致舉例不周,特此更正), 這個社會一定是害怕鞭刑並且不再犯的人居多,但是其他不畏懼甚至覺得其實不太痛的人一出現, 都會造成蠻嚴重的後果。 試想,社會上多數人都是以牙還牙, 對一個被處罰的人來說,他也不會就此吃素, 他難道不會再下次犯罪時還給別人他所承受的傷害嗎? 你自己想想如果因為有人告狀你欺負他所以你被老師用藤條鞭下12下, 你再欺負他時你會不會想把12下回報回去給那個人, 你再欺負別人時會不會想反正最多24下不然欺負的用力一點, 還是你會想我就是該被鞭12下,我以後再也不會欺負人? 確實有人有這種想法,但可惜不是每個人, 那些繼續欺負人的人,不怕打的人,想報仇的人, 會不會用更激烈的方法欺負下一個人? 這就是以暴制暴為人詬病的原因之一。 鞭刑確實能處罰到一些性侵犯,也確實能嚇阻社會,但我要告訴你的是, 嚇阻不了普通不犯罪的人和瘋子,前者不會犯罪,後者不畏懼犯罪, 剩下的中間值的人就是受嚇阻的人群, 而為了這群人引進鞭刑是否值得? 想看看,假設原處罰能嚇阻100人,鞭刑能嚇阻提升至120人, 但卻會使一些極端情況發生率提高, 像是被鞭以後報復,或犯案時變本加厲等, 不用太高本來極端事件發生10件,鞭刑後極端事件發生20件, 當然有可能極端事件發生率不增反減,還同時能嚇阻更多人, 但你用的腦子想真的會遇到想這麼好的事嗎? 而對於將發生的對於鞭刑的犯罪反應,我們的社會準備好冒這個險了嗎? 對於這種狀況衡量好了嗎? 還是你根本沒考慮到這些只會嘴砲? 再來我們來談談酷刑之所以不能存在的原因, 什麼人權的都先去旁邊排隊站好吧! 酷刑之所以不存在, 有個很大的理由就是, 「你用什麼智商在期待犯人會乖乖讓你抓到執行酷刑。」 你要犯人體會生不如死的感覺,很好很棒很理想, 前提是他被抓到前要活著,而你覺得它會活著讓你抓到嗎? 結果和唯一死刑是一樣的,他覺得被你抓到跟死沒兩樣, 那就會重複我文章裡的行為, 他會盡力的逃,盡力的犯罪,盡力的除去障礙, 要小心絕望的野獸有沒有很多漫畫畫給你看? 最終他就算被你逮到,它也可能自盡了。 也就是酷刑你完全折磨不到誰,你會降低犯罪率,但是擴大犯罪影響率, 你絕對「可能」阻止了很多人去犯罪,代價是一有個人要犯罪絕對會驚天動地。 刑罰必須有人承受才有意義, 否則縱使處罰上刀山下油鍋, 你也處罰不到任何一個人, 充其量也就是唯一死刑的換句話說而已。 不過就算有, 你也違反去排隊的人權啦~ 人權跟現行制度部分 B62 已經說明清楚了 我就不說了 其實在我看來, 你說別人是過於理想化的慈悲, 你思考用酷刑也只是過於理想化的殘忍, 你們差別在哪? 都是想用自己的方法去理想化社會的現實而已。 「抱歉我不會回答關於廢死的問題,因為廢不廢死是觀點立場不同的問題,你有一百個理由支持死刑,也可能有一百個理由廢除死刑,儘量不要在此爭論這類的問題。」 【下面有文說缺血,關心時事之際,別忘去捐血啊!!!】 -西側門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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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 還沒在討論廢死,之後有空再說,不過關於廢死不廢死,不要用數據來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