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可愛、阿北務實、阿北絕對沒有只服務財團

前情提要
草之八席翻了又翻 翻了再翻 從符合都更、符合都市計畫、符合台灣省施行細則、一路翻到政策獎勵 硬要抓一個通案性的區域開發政策獎勵 來掩護京華城個案
megapx
我就問 請問台北市還有哪個案子跟京華城一樣能享有柯市府一條龍服務到家? 如果阿北8年市政都找不到半個案子能比照辦理 那就是坐實柯市府替威京 「因人設事」、「創設獎勵」、「準用容獎」、「放水容移」、「圖利特定財團」
megapx
megapx
megapx
megapx
至於這種好康市京小民服務是不是免費的不好說 反正至少是保底違反公務員廉政條款
sticker
留言
B13 「都市計畫法」第24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京華城可以靠此法擬定細部計畫,不是你說沒有益處就沒有誒,而且你是看不懂還是不想看再生計畫提到的內容? “兩場次共約150位居民與民意代表出席” “促進商業活動空間延續、人行空間不友善等議題,並期望透過周邊重大建設帶動地區老舊建物更新計畫” 而且有提到京華城改建是發展亮點
當地居民有很大一部分是希望京華城建成,給與地方經濟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