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可愛、阿北務實、阿北絕對沒有只服務財團

前情提要
草之八席翻了又翻 翻了再翻 從符合都更、符合都市計畫、符合台灣省施行細則、一路翻到政策獎勵 硬要抓一個通案性的區域開發政策獎勵 來掩護京華城個案
megapx
我就問 請問台北市還有哪個案子跟京華城一樣能享有柯市府一條龍服務到家? 如果阿北8年市政都找不到半個案子能比照辦理 那就是坐實柯市府替威京 「因人設事」、「創設獎勵」、「準用容獎」、「放水容移」、「圖利特定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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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這種好康市京小民服務是不是免費的不好說 反正至少是保底違反公務員廉政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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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法這麼複雜,也是透過好幾個禮拜挖掘更多資料才能舉出更多實例,至於 1. 本來就不是都更 2. 本來就是走都市計畫法 才繼續往更多施行細則去討論,我覺得很正常啊 特定族群不顧事實從京華城是都更、從柯文哲貪汙收賄、再到最後爭執獎勵容積的給予條件,面對這種攻擊當然只能一步一步澄清。 事實往往越辯越明,因為大家會去深度挖掘,至於你說的應要抓一個通案性的區域開發政策獎勵掩護京華城,這一點我不同意 何來掩護之說? 打從一開始都發局就說京華城是走都市計畫法第24條,而台北市走細部計畫來給予容積獎勵更是行之有年,包括圖中的案例台北好好看,以及今天剛爆出的中泰賓館,都是走相同的流程。 只能說造謠一張嘴,澄清跑斷腿,造謠的人不需要去翻詳細的法規條例跟過去案例,但澄清的人卻要到處蒐集資料澄清,如果沒有找到102年監察院對容積獎勵相關措施的報告,怎麼有辦法明確回應政策獎勵? 反而是造謠的人,一再換議題亂打,最後再說澄清的人要硬抓例子合理化,不覺得很不公平嗎?
B3(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