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司法改革的議題,想詢問各位有什麼想法?

雖然,這次北檢被罵的很兇 但我個人覺得問題的根本在上級主管 最高檢檢察長 邢泰釗 (砍預算請下台) 法務部部長 鄭銘謙 (砍預算請下台) 民進黨團總召 柯建銘(此人遲早讓台灣滅國) 監察院 陳菊(謝宜容案請下台) (廢除監察院) 上樑不正下樑歪 要把上面的人弄下來,下面的人才能上位 北檢只是底層,搞它解決不了問題 台灣司法已死,殺人無罪,道德倫理已淪陷 青鳥眼前只有個人利益,看不到台灣未來 他們每個人都是抱著反正被關的人,不是他, 等到有一天害到自己的時候,才知道完了。 目前想到司法改革 : 1.拒絕黑箱審判 (避免恐龍法官) 問題點:審判不公開,有失公平公正 解決方案>>>錄影存證、開放線上直播 (公開審判原則) >>>立法懲處 2.保障每位法官自由心證、賦予獨立 裁量空間 問題點:上下級施壓,司法關說 解決方案>>>立法懲處 3.限制檢察官抗告次數 問題點:檢方濫權 解決方案>>>立法改善 4.限制羈押時間(保障人權) 問題點:檢方怠慢失職、工作效率差 解決方案>>>立法改善 5.適度降低國考難度(補充人力資源) 6.非必要情況下,不能亂羈押。偵查 終結,若無罪,不能連續羈押。 目前想到就這些了,請問網友還有沒有想到其他建設性的方案可以提出來一起討論阿? 1/11當天一定很多人,最好有個人統一發表意見會比較節省效率。 (幫忙收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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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了 其實台灣的法律已經相對完善很多了 之所以會這麼多觀感不佳的問題 應該是監察院為大問題 兩黨都說要裁掉監察院,但誰上任誰就不動 這是因為監察院的權利其實非常大 但為什麼會到現在這麼嚴重了,監察院都不怎麼管 因為監察院很多叫的人名字的糾正案都是被動的 不是說監察院沒做事,相反來說監察院沒辦法有效的做事 比如這次的柯文哲事情,明顯連續抗告跟交保存在瑕疵,但監察院為何沒出手干預,因為還在起訴階段,監察院不可以優先干涉 但事後的檢討是否可以糾正懲處,答案是可以的,但為什麼不做呢 順帶一提,我是覺得監察院確實是可以廢除了 如果他的首長依舊是委任而不是民選 那樣監察院很容易成為上任者的一把利刃 可能台灣經歷過老蔣的戒嚴,大家都不敢用監察院真的做到多過火,所以監察院才會地位如此尷尬 不然你看他的權利,監察院狠起來很多事情基本上都別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