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連署,偽造文書有多嚴重?(判決前例)H繳稅好國民確實是偽造文書,就應該受到處罰,沒有理由推託 But.. 偽造私文書就是輕罪 絕對不需要調查局出馬 也不需要大規模羈押 不符合比例的司法行為 就是明擺著政治辦案 GPT整理重點經過多次上訴,最後是減刑半年罰錢就好 被告陳河山本人是被罷免當事人 自己偽造了撤銷罷免的同意書 沒有羈押,最後的刑責是罰錢 對比現在的被告不是被罷免當事人 剔除不合格罷免書後,不影響審查門檻 結果要出動調查局多處急件抓人 保釋金額還比收錢的共諜高 綠色執政,司法保證 保證政治辦案罷免連署偽造文書東廠政治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