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失家人摯愛的傷痛,這個無止盡的痛苦,並不會隨著時間而消逝。它只會深埋在你的內心深處,一輩子放不下、忘不掉。」
2023 年 5 月 8 日,3 歲的余小妹妹在台南過馬路時,不幸被不停讓行人、違規闖越人行道的汽車撞上,離開了深愛她的父母。
余爸爸說,事故沒發生前,他都天真的以為:交通意外和我有什麼關係?但那通從成大醫院急診室打來的電話,殘酷的帶走了他的天真。
「做為一個喪失愛女的父親,我很深切地體會到這個痛。當受害家屬遇到這樣的悲劇時,只剩下強制險,能提供部分的奧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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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車禍受害者能夠得到應有的保障,三十多年前,被稱為「柯媽媽」的柯蔡玉瓊女士,帶著兒子離去的傷痛,推動了「強制險」的立法。
但是時至今日,強制險補償的 200 萬額度,早已遠遠落後於當前的物價水準以及法院的判決標準。
悲劇發生後,受害家屬幾乎沒有時間傷痛,必須馬上開始辦理各項後事、找律師、了解程序,很多人可能因此而無法工作。
許多失去家庭經濟支柱的受害者家屬,在這一筆補償之外,被迫要為朝不保夕的生活煩惱。
更多痛失摯愛的家屬,必須在漫無盡頭的司法求償過程中,飽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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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家屬,最讓我感到無力甚至絕望的,是在司法與調解的過程中。在台灣,職業駕駛往往是經濟弱勢,卻也是高肇事風險群,而這是一個多麼殘酷的迴圈。」
2023 年 6 月 27 日,原本該是一個平凡的早上。
蔡明舉深愛的新婚妻子,像往常一樣出門搭公車上班,但一位計程車司機冒失的右轉,在幾秒鐘內,粉碎了他們幸福的未來。
在法院的調解庭上,面對賠償的責任,肇事的高齡司機雙手一攤,說他真的沒錢。
「每一次見面都是一次傷口的撕裂。我看著眼前這個毀了我家庭的人,他連自己的生活都過不下去,又能拿什麼來賠償我妻子的生命?」
強制險的目的,就是要避免車禍受害者和家屬,因為肇事者無力或不願意賠償,而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然而,200 萬的金額,遠低於法院平均 4、500 萬的賠償金,但許多經濟弱勢的肇事者,根本賠不出剩下的賠償金,家屬只能被迫繼續一場沒有結果的訴訟,或是妥協中,做出絕望的選擇。
「那種『命不值錢』的無力感,是我今天站在這裡的原因。我不希望她的離開只是一則社會新聞,我們必須改革,這是我作為一個丈夫,能為她做的最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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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盛頓大學的學生門必斯,是媽媽王淑美最深愛的孩子。
2023 年 6 月,20 歲的門必斯,選擇在暑假回台灣實習。
一個週日的下午,他出門去跑步。回來的時候經過紅綠燈,他按了鈕等到燈轉綠,就這麼走上馬路。想不到,此時卻有一台拖吊車闖了紅燈,撞上了他。
一個優秀、年輕的生命,就這樣消失了。
在求償的過程中,家屬發現,這個 35 歲的拖車司機,他報稅紀錄的一年總收入,竟然只有台幣 1000 塊錢。而他所屬的拖吊公司,名下也沒有具有價值的財產。
這表示,除了強制險以外,家屬能夠得到的賠償,幾乎是微乎其微。
這樣的情形,在台灣絕對不是個案,運輸業者的肇事率遠高於自用車輛,但遇到事故,往往會用各種方式,逃避賠償責任。
台灣過低的強制險金額,再加上缺乏強制所有運輸業者投保足夠的第三人責任險,讓無數受害者家屬只能在絕望的司法程序中,受盡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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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慧生前,永遠是用她的知識去幫助受騙的人、去對抗不公義。如果她看到這麼多家庭因為落後的交通制度而破碎,她會怎麼做?」
2024 年 12 月 4 日,一場車禍,帶走了虛擬貨幣分析師陳梅慧。她的家屬林邑軒,也是時代力量的秘書長,親身經驗了台灣對交通事故受害者在制度上的冷漠。
所以,他決定延續梅慧的精神,和受害者家屬們一起站出來,讓政府和國會看見問題。
今天,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們,集結起來,站在立法院前,要用自己的血淚經驗,提出改革的訴求:
我們要呼籲立法院,依照法院實際的判決,台灣的強制險死亡及失能給付,至少應該提高到 5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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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很多人會質疑,提高給付,是否表示保費也會大漲?
但其實,台灣每年高達 250 億的交通罰鍰,只要將一半用來挹注強制險財源,就可以在保費不受大幅影響的情況下,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交通違規的紀錄,更應該連結到強制險保費。
違規越多的人,肇事的風險越高,應該負擔越多保費,這樣才能有效嚇阻不負責任的違規駕駛。
而運輸業者,也應該負擔更大的責任。目前,台灣只有客運業者必須投保第三人責任險,這樣的要求應該擴大到所有運輸業者,且賠償金不應該低於一千萬元,才能保障台灣的用路人。
最後,除了一次性的賠償金之外,受害者和家屬更需要有心理支持和長期協助的制度,讓他們走出傷痛,重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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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立法院前的家屬們,為的不是自己,因為他們的案子都已過去,但台灣每年還有近 3000 個家庭因為車禍破碎,缺乏最基本的扶助。
在交通改革沒有完成、在「交通零死亡」到達的那天前,我們必須要盡可能的,去接住這些一年 3000 個悲劇背後的人們。
期盼政府和國會能夠聽見受害者家屬的聲音,更願未來的家屬,不必再經歷這段痛苦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