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乃仁欠1.8億可分期300年?綠委緩頰:只要台糖接受就可以
吳乃仁欠1.8億可分期300年?綠委緩頰:只要台糖接受就可以
記者:陳正敬發佈時間:2026.08.11 11:37
前台糖公司董事長吳乃仁積欠近1.7億元,國民黨立法委員王鴻薇日前爆料,指出吳乃仁的還款計畫是每月只還五萬元,這等於要還300年才還得完,在質詢時痛批經濟部、台糖官員是瀆職。民進黨立法委員鍾佳濱今(11)日表示,民間的債務協商重點在雙方達成共識,還是會去要求台糖儘速保障債權「債務人如果能夠清償,只要在台糖的接受範圍內,我們認為都是可以的。」
吳乃仁還款條件可分期300年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出,傳出吳乃仁7月與台糖提出的還款條件竟是每個月還5萬塊、分期償付,若加計利息吳乃仁要還清高達1.7億的債務需長達300年。王鴻薇認為,吳乃仁如今已經79歲,提出這樣的條件根本毫無誠意,台糖卻將重大決定全推給律師與代理人,經濟部甚至撤銷管收放任吳乃仁在外,根本是嚴重瀆職。
台糖副總經理蔡東霖則表示,已與吳乃仁方展開還款協商,現階段不便對外報告細節,至於傳出每月還5萬元,與事實不太相符。
綠委:只要台糖能接受就可以
鍾佳濱說,還是會去要求台糖儘速保障債權,至於債務人如果能夠清償,只要在台糖的接受範圍內,「我們認為都是可以的。」並且強調,民間的債務協商,重點是雙方達成共識,而且債務能獲得清償、債權能獲得保障,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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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年才能還完的方案叫「債務能獲得清償、債權能獲得保障」
講得出這種狗屁話
鍾佳濱你是忘記台糖是國營事業還是忘記自己的身分是監督行政的代議士?
什麼「台糖接受就可以」
幹
台糖土地被吳乃仁賤賣
台糖當時也「接受」阿
還是說扁政府沒有像現在的民進黨那麼無恥,把檢察官當成自己的狗在用,所以地檢署居然還是有積極偵辦這個案件
民進黨真的可以再垃圾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