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將軍光電場大火】廢棄光電板燒出「管轄灰色地帶」!業者不當處置背後,政府四大人為失職

台南七股與將軍一帶的漁電共生案場接連發生火警,廢棄光電板堆積如山、黑煙竄天,引爆在地居民恐慌。現場不只傳出劇烈惡臭,民眾更擔憂燃燒廢光電板會釋出重金屬與化學毒物,重創在地生態與養殖環境。 地方民代質疑業者「假養殖、真堆廢棄物」,農業局也證實起火場址分別為「農業許可已被廢止」及「未提出申請的違規案場」。這場大火不只燒出廠商亂堆廢棄物的亂象,更暴露了主管機關事前「追蹤管理」與「源頭掌控」的嚴重失職。 雖然事後環保局與消防局開罰補救,但主管機關在事前監督上仍有四大關鍵失職: 1. 廢棄光電板缺乏「履歷追蹤(序號清冊)」 每一片光電板出廠皆有獨一無二的產品序號。風災或損壞發生時,各界曾要求經濟部與環境部建立受損清冊,精準列管從拆卸、運輸、暫置到進廠拆解的每一片板子。雖然環境部設有光電回收清理機制,但因缺乏嚴格的暫置與流向列管,主管機關無法掌握廢光電板離開案場後,究竟是進入合規處置廠,還是被業者非法囤積在沿海偏遠空地。 2. 對「暫置場」與「未開發預定地」管理真空 起火地點屬於預備開發的漁電共生案場或未登記空地。依規定,光電資材暫置需有防護措施與防火間隔,嚴禁混雜易燃雜草。許多業者將大量光電板與資材堆積在養殖專區內,堆高如山且無人看管。地方環保局與農業局事前缺乏主動巡檢排查機制,放任違規案場長期存在,形成嚴重的公共安全死角。 3. 欠缺「災變應變計畫」與資材暫置審查 經濟部能源署在核發光電案場許可時,過往未強制要求業者提報極端氣候災後處置計畫。當風災過後或大量資材需要暫存時,政府只要求儘速清理,卻缺乏臨時暫置場域的消防安檢標準,也沒有強制要求配置監視器或場區保全,導致現場淪為治安與治安防範死角(如電纜遭竊、拋擲菸蒂引燃)。 4. 主管機關「橫向聯繫斷層」 經濟部能源署著重於發電容量與建置進度,環境部與地方環保局負責廢棄物稽查,地方農業局則負責審查漁電共生是否有實際養殖。多頭馬車導致權責分散,出現「能源署管不到廢棄物、環保局不知現場堆了什麼、農業局沒發現魚塭被拿來堆垃圾」的管轄灰色地帶,最終等火災爆發,各單位才被動介入處理。 面對光電擴張帶來的公安與環境危機,事後裁罰顯然只是亡羊補牢。面對這場大火,主管機關實有必要向社會大眾說明: 1. 橫向聯繫何時建立? 能源署、環境部與地方政府是否能成立「跨部會聯合稽查機制」,透過定期巡檢主動排查違規案場,而非等火燒起來才被動處理? 2. 光電履歷何時落實? 環境部雖有回收機制,但何時能比照事業廢棄物,建立從出廠、暫置到銷毀的全流程線上實體清冊,徹底杜絕灰色地帶? 3. 暫置規範何時完備? 能源署與消防單位是否應盡速明訂臨時資材暫置場的防火間隔、最大容留上限與強制監視防護標準? 4. 違規場址如何清理? 對於農業許可已被廢止或未經申請的違規場址,政府事前的定期巡查與退場強制機制究竟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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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說光電是垃圾,讓民間自主管理,還是一大片 想也知道最後就是廢棄物到處都是 南部米BJ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