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李貞秀2.0再現?陸配繳喪失中國籍證明10年才能參選 游盈隆:沒政治考量

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先前因中國戶籍問題引發爭議,同時年底大選有5名陸配村里長要角逐連任,各界關注陸配能否參選。陸委會今年4月核釋《兩岸條例》有關在台設籍10年的規定,中選會也公告,以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之日算起在台灣地區設籍滿10年,才能參選。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16)日說明,未來地方選委會辦理候選人的參選資格,特別是陸配方面,會請內政部戶政司、移民署提供相關資料作為判斷標準,而這是單純的行政作業程序,沒有什麼複雜的政治考量在裡面。
新聞這樣瞎機巴下標題可以嗎,法規哪來的"中國籍"?明明就是「大陸地區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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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要放棄中國國籍就是實務上幾乎不可能 又一直拿國籍來要求到底有什麼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