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說,國民法官的最終目的,有可能只是做為職業法官的遮羞布,你會相信嗎?
近日,2025年當街砍死妻子和小姨子的謝文雄,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使其成功逃死,法官說:「須殺害3人才能判死」。
此事不但引發社會眾怒,立委王世堅更是痛批法官毫無人性,至於被害者家屬父母在法庭外哭喊「司法已死」,並揚言「以暴制暴」。
是多糟糕的司法、多冷血的法官,才會讓善良的百姓必須要『以暴制暴』?
事情回到 2025年7月7日,當時新北地院的家事法庭剛結束隔離庭訊。張女才剛為了擺脫這個長年家暴她的謝文雄,聲請通常保護令,但她不知道的是,謝文雄已經在她家門外埋伏了5分鐘。
謝文雄先開休旅車追撞妻子與小姨子共乘的機車使2人倒地,隨即持主廚刀和鋁棒下車,先持刀猛刺小姨子頸部及右上臂至少3刀,再持刀刺向妻子頸部、左上肢及左胸至少7刀,並持鋁棒毆擊妻子頭部至少3下。
刀起刀落,姊姊的肺動脈被刺穿,妹妹的頸部被劃出9公分的貫穿傷,動脈、靜脈整條斷開,血一路流在柏油路上。
姊妹倆當場失去生命徵象,而她們倒下的地方,就在台灣的法院旁。
此事由於罪大惡極,所以檢察官要求處以極刑,但在判決書上,法官的說詞是:
「依檢方現有的舉證,無法證明謝男在預謀階段就有連續殺人的計畫,不符犯罪情節最嚴重。」
台灣法官的智商、情商低成這樣,唸書唸到如此冷血,這實在是台灣教育的最大悲哀。
此外,為了減輕恐龍法官的壓力,台灣還弄出了國民法官的制度。
以這個案子來說,它是由3名職業法官與6名國民法官所組成的合議庭,依照制度來看,你會以為是多數決,也就是要超過一半的法官判死才會判死,對吧?
其實不是的,台灣頂層所設計的這套制度,是故意讓國民法官揹鍋,表面上看起來是要多數決,實際上,只要有1名職業法官否決死刑,就沒有辦法判死了。
這就台灣頂層厲害的地方,他讓人民以為設立國民法官庭是要讓判決更公正,但實際上,只是為了讓國民法官替職業法官揹鍋。
以這件事來說,就有當事的國民法官暗示,問題並不在國民法官,因為即使國民法官的判決與多數人民的意願相同,但事實上,只要『1位』職業法官否決,法院就不能判死了。
搞到最後,我們會發現台灣國民法官庭的真正用意,表面似乎是在告訴你判決更公正,實際上,卻是在保護與高層關係良好的職業法官。
放眼全球,實在沒有比台灣更狗屎的司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