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綠電拿土地開發證,都不用先經過環評喔?還搞到出現坡坍公共危險

為什麼業者可以在尚未經過環評等把關程序之前,就無條件取得「開發意向書」?《上下游》回顧國有地釋出的十年歷程,全面檢視國有地釋出機制的爭議與代價。 為了衝刺綠能目標,政府自 2017 年起大開國有土地開發之門,只要非「法定保護區」,業者便可自行選址,並取得象徵財政部國產署同意的「開發意向書」,成為進場開發門票。 十年下來,超過 4,500公頃國有土地被捲入綠電開發爭端 而且還施壓、威迫農民退耕還地蓋綠電 高雄大樹和山里山坡地光電案,則是因邊坡坍方,導致出現公共危險 出處:
沈伯洋還在抹黑蔣萬安亂砍樹,人家砍的是生病的樹,是不能讓颱風吹倒造成城市危害的樹 民進黨亂砍樹連環評都沒有,砍到台灣的邊坡山地出現一堆坍塌危險 沈伯洋出來打球啊!監督一下自己的政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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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拿一篇《上下游》報導,可能大家也不會仔細看,刻意誤導大眾以為抓到了政府「免環評」的弊端⋯⋯ 蓋房子廠商施工都不會有工程問題哦,然後就無限上綱扯綠電⋯⋯ 4500公頃目前綠電設施672公頃,表示嚴格環評水保審查,也被誇大其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