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惡 廢死vs死刑 國家

我知道與惡不是在探討廢不廢死,而是在探討司法程序的合理性。 但今天來看看廢死,是否會降低殺人率,抑或升高? 下面圖片分別是是殺人率最高跟最低的國家 差別在於有無死刑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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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什麼了嗎? 殺人率高低跟有無死刑根本沒什麼關係 關鍵在於國家的教育跟環境及經濟 殺人率高的國家大部分在委內瑞拉、宏都拉斯(中華民國邦交國之一)這些比較落後的第三世界國家。 他們沒有受到充分的教育、跟讓人民安心的環境,社會福利等等⋯(感謝留言提供因素之一) 低殺人率的國家中 10個有6個是已廢死國家 高殺人率的國家中 10個有5個是已廢死國家 請問有差別很多嗎? 殺人犯在當下根本已經失去控制,不會去考慮刑責上的問題,滿腦子就只有恨跟想殺人。 我說個很難聽的好了,愛滋病,對,在已經同婚合法化跟未合法化的國家相比,請問有變高還是低嗎? 答案是沒什麼變化產生。 有時候某年高,有時候某年低(之前我有去美國麻州官網調查過) 這些都是人性驅使下的行為,而人性只能靠環境跟教育去影響。 有人說廢死才是符合人權道義,那麼按理來說,戰爭中的戰敗國,在國際法庭上,是否也不能處死對方的將領?侵略他國的國家將領,是否也不應該處死? 只是一個是仗著國家實行合法的團體殺人 我不覺得跟個人對個人有什麼不同 都是利益取向多 只是人性而已 這很正常 死刑能免除後面還有可能脫逃的可能性(高雄監獄挾持事件),像王景玉,無期徒刑,還是有機會可以假釋出獄,這種亂砍別人頭的人出來,你們安心嗎? 這幾年還是特定目標殺人的案件多於無差別案件還是太多,沒有理由為了無差別案件而廢死。 很多人在臨刑前才在那邊腳軟,哭爹喊娘的,詛咒行刑人員不得好死的✌︎('ω'✌︎ ) 精神病在世上一定有,一出生就有殘缺的人是符合大自然定律的,只是為數不多而已。 我個人認為,單純從大眾的利益考量來看 死刑大於不死刑很多。 對於某些被害者家屬而言,伏法,才是一個真正的結束,才能告知已亡的家人,一切都結束了。 當然也有些家屬透過原諒來結束,但那少之又少。 我們出於防衛本能,會想遠離精神病還有罪犯,是真的可以理解的,尤其媒體又整天在污名化更生人還有精神病⋯ 台灣目前還是有高達8成的民調支持死刑,不論贊成或反對,我們都該給予尊重,這才是民主法治國家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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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納稅人的錢,是要負擔一些,但是沒有負擔,要讓他們在外面趴趴走嗎?還是沒錢的自生自滅? 家屬負擔...都成年了,為什麼要父母,兄弟姊妹還要為他承擔這些?你認同犯罪全然是家庭教育問題嗎?(沒有一個父母,要花二十年養成一個殺人犯) 監獄也會有工作,讓受刑人有所謂的收入,一個月產值不一定,但也是填充被害者補償基金,自己的生活費,雖然不能完全支應,但多少不無小補。 犯罪對於社會是一種傷害,為什麼可以不用補償,死刑後一了百了,被害者全部都用納稅人的錢去補償?補償的錢難道低於養這些罪犯的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