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次曝光學校說改16+2根本是假的吧?實踐大學一開始是因為某堂課老師把期末考排在第18週。 但根據校網說明,期末考「不屬於」彈性學習範疇,應該統一於第16週進行。 我打電話跟教務處確認,教務處老師卻說「老師可以自 己決定」。 因為覺得很怪,所以我寫信到教育部部長信箱,詢問學校這樣做法是否有符合16+2的規範。 以下是教育部的回應 如圖裡面明確提到:「經査,實踐大學尚無將學期週數調整 案報部備查之相關紀錄。」 結果學校根本還沒向教育部報備程序,就在校網公告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