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詢問 請問各位這樣有需要後續備案嗎?

在昨天我騎車在等紅綠燈的時候,我左後方的車子突然往前開撞到我然後導致我撞到前面的摩托車,我重心不穩慢慢把車放倒,後來汽車駕駛人下來一直道歉,我看我的車就是小刮痕,我人也沒事,前面摩托車也人沒事車牌小刮傷,汽車駕駛人就給我們兩個人錢這樣,然後我們都沒報警就各自離開,這樣後續還會有什麼問題嗎..?上網爬文又怕前面摩托車突然反悔去報警我會不會有責任,還是我需要去備案?因為我是第一次遇到這個狀況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但確實無人傷亡,問問網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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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有三台車的事故? 汽車、你(機車)、前面的機車? 原則上這種事故, 通常怕的只有後續有誰說自己有受傷,然後報肇事逃逸。 但基本上前面的機車沒有要搞事的話,應該是不至於。 如果有行車紀錄器的話,影像請先備份放至少半年。 真的怕去備案是可以... 但認真講,遇到這種私了後事後弄人的惡劣人士,還是得要花時間處理。 以後如果真的要私了,務必寫和解書,當事方都要簽名並各執一份。 像你的案例就是手機找個車禍和解書空白模板,然後超商印個三份。 在手寫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最後三方都在三份簽名並各拿一份。 這樣的私了,後續才比較不會有問題。 當然如果不排斥花更多時間,也是能走完整報案啦... 只是真的會花非常多時間,尤其以這種小事故來說,能理解為什麼要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