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淨山 有人提醒仍清掉「日治駐在所遺跡酒瓶」 考古專家、學者急了

更新/公司CEO非道歉說明+網紅道歉聲明+公司陳先生道歉說明+林務局說明 B68 B85 B126 還是沒有解釋為什麼至少2位山友提醒後,為什麼沒有做出相對的應對跟檢查? 山友見證玻璃瓶掉落碎裂、下架的影片中有把垃圾袋當藍球丟,是不是造成僅剩3個主因?其他都碎了? 多天前就有其他網友再次提醒,為什麼第一時間沒做出行動去追?炎上了,第一時間卻發表毫無追回行動的聲明?忙著刪除留言? 鎖留言? 改影片? 下架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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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為什:麼不用把「酒瓶」 找回來、放回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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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會講發表聲明,講講沒意義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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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說不練,怎麼不趕快如何追回古物拍成影片呢? 現場已經有山友( B13 B13-3 )提醒日文標示是文物了,但還是執意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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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道有告示牌寫著(內有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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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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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她們是看不懂字? 還是看不懂圖? 或是只忙著拍片賺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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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多人包含帶團嚮導會經過至少2次,真的沒有人稍微看下告示牌嗎? 網紅影片中這告示牌也是出現至少2次,真的是為了教育目的而拍片嗎? 他們都知道林務局最近都來清理過了,為什麼林務局要留下這麼多酒瓶不順便清,難道她們沒有一絲疑惑嗎?去Google看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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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第1個結果就寫得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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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那不是酒瓶,(PS.部分)那是日本醬油玻璃瓶 B15 1百多公斤全部都被她們當作海X根? 更多瓶子介紹 B63-11 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 103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三十六條規定遷移或拆除古蹟。 二、毀損古蹟、暫定古蹟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屬設施。 三、毀損考古遺址之全部、一部或其遺物、遺跡。 四、毀損或竊取國寶、重要古物及一般古物。 五、違反第七十三條規定,將國寶、重要古物運出國外,或經核准出國之國寶、重要古物,未依限運回。 六、違反第八十五條規定,採摘、砍伐、挖掘或以其他方式破壞自然紀念物或其生態環境。 七、違反第八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改變或破壞自然保留區之自然狀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可惜罰不到,林務局沒完善行政程序 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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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aloutdoor(網紅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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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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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0 HO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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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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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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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引用YT網友Pen-Hsuan Wang在影片下方的發言 究竟是垃圾還是歷史遺跡寶物? 我用工人智慧看了大家的輿論,發現就這點分歧最大。 小弟我理工人,文史不是我的專業,我也無法評論這些瓶罐的重要程度有多高。但只要是工程師一定就會知道log的重要性。只要能協助重建當年這片土地上的人、事、物的東西,就一定有價值。 “酒瓶酒瓶”的講,但綠色的瓶子其實多數是醬油瓶,如果在現場有仔細看瓶身便可發現其打印的字樣 “YAMASASHOYU”=>山佐醬油,其他酒瓶也有打印出廠年份、工廠。霞喀羅一帶有系統性的開發,交通四通八達,甚至可以越過觀霧接上北坑溪古道通往苗栗大湖。當年許多駐在所開發規模可能堪比現在的福壽山、蔣公行館,常駐人員眾多,儼然為一座小型村莊,留下生活痕跡是很正常的,整個霞喀羅古道遺留許多酒瓶醬油瓶、瓷器、礙子、電線桿、駁坎 等等,這些瓶瓶罐罐就是霞喀羅古道的一部分,也是他身為古道的價值。 日人撤離後整個古道荒廢,又被森林收回去。這段故事應該跟酒鬼隨手喝完酒後亂丟酒瓶有差吧?更簡單說,這不是當年人隨機亂丟的垃圾,別拿“無痕山林”出來跟古道痕跡比較,偷梁換柱。 反問,如果現在我在山上亂丟垃圾,100年後會變成歷史遺跡嗎? 當然可以,現在爬山很常看到有人燒垃圾,鐵鋁罐、瓦斯罐隨意丟棄=> 這當然可以為100年後的子孫提供考古價值,如果有人想要讓100年後的人重建出"100年前的登山客很沒水準這個歷史事實" 就繼續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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