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芳遇到惡質經紀公司,被公司PUA還被職場霸凌,合約只執行4天想解約被還被勒索50萬違約金

這件事很值得燒起來吧 喜歡抄網路社群貼文的記者們 這才是值得抄的新聞話題吧 網路神人們能不能挖出這是哪間公司? 有經手濱海季跟北流Jam Jam Asia 負責人姓蕭是位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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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很可憐,但想毀約就必須支付違約金是每個人都該有的素養,沒有所謂的想解約被勒索違約金的事情,至少勒索這個用詞應該改掉。 另外,簽約前本來就應該要想好,成年人應該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