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阿嘎品牌又陷抄襲爭議?

法律上最致命的不是衣服長得像,一件衣服到底要多像,才算抄襲?🤔
最近蔡阿嘎與二伯創立的服飾品牌 HAHABABY,再度因為商品設計問題引發網路討論。

其實這件事情背後,有一個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法律冷知識:
「就算兩件衣服長得一模一樣,也不代表一定違反《著作權法》!」
🔍 一、事件到底發生什麼事?
今年7月,HAHABABY就曾因為部分商品設計與日本品牌 SOU・SOU 等品牌相似,受到外界質疑。當時日本品牌 SOU・SOU 也曾對外回應,表示自2022年起就陸續收到相關詢問,並會進一步確認。
隨著爭議擴大,HAHABABY於7月28日公開致歉,表示過去未能完整保留部分設計及製作紀錄,並陸續下架爭議商品。
沒想到,最近又有網友發現,HAHABABY的一款長版POLO衫洋裝,與日本品牌 REPIPI ARMARIO 過去販售的商品相當相似。
從衣服剪裁、領口配色,到胸前拼接色塊及布標位置,都成為網友討論的焦點。
不過,HAHABABY已於10月24日回應,澄清遭討論的商品並非10月新品,也表示尊重網路上的不同聲音。
但要注意,網友認為相似,並不等於法院已經認定侵權。
⚖️ 二、法律冷知識:衣服長得一模一樣,不一定構成著作權侵害!
很多人直覺認為,只要衣服長得很像,就是違反《著作權法》
但其實不是這樣。
依照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說明,一般服裝的版型、剪裁,如果只是實用性物品或大量生產的工業產品樣式,原則上不屬於著作權保護的對象。
例如常見的寬鬆剪裁、落肩設計,或普通POLO衫的基本版型,不能因為某個品牌先做,就認為其他品牌一律不能使用。
可是!如果衣服上有具備原創性的圖案、插畫、花紋等美術創作,情況就不一樣了。
依《著作權法》第22條,著作人原則上享有重製其著作的專有權利。
如果未經授權,擅自重製別人具有著作權的原創圖案,就可能產生侵權問題。
所以法律真正要問的是:「到底只是使用類似的服裝樣式,還是利用了受到法律保護的原創設計?」
這兩件事情,在法律上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 三、那法律到底怎麼判斷抄襲?
在著作權侵害的判斷上,實務經常會討論兩個重要要件:
① 接觸可能性
是否曾經看過、接觸過,或有合理機會接觸原本的作品?
② 實質相似
雙方作品受到著作權保護的創作表達,是否達到實質相似的程度?
而且,不是隨便找兩張照片疊在一起,就能直接判斷構成侵權。
法院還需要考量原創性、受保護的內容、創作時間、相似程度,以及是否可能獨立創作等因素。
如果涉及的是服裝整體外觀,還可能另外討論《專利法》的設計專利保護;如果涉及商標或足以辨識商品來源的著名表徵,則可能牽涉《商標法》或《公平交易法》。
但這些法律各自有不同的成立要件,並不是設計相似就會自動全部違法。
💰 四、真的被認定侵權,會發生什麼事情?
如果商品確實侵犯他人受到保護的著作財產權,權利人可以依法主張相關民事責任。
例如要求停止侵害,或依《著作權法》第88條請求損害賠償。
在符合相關條件時,也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不過,究竟有沒有侵權、應由誰負責,以及是否具有故意或過失,都必須依照具體證據判斷。
不能因為某個人是品牌創辦人,就直接推論他本人一定參與了某件商品的設計或侵權行為。
💭 五、法律上沒有認定侵權,就代表品牌完全沒有問題嗎?
我覺得這才是整起事件最值得討論的地方。
法律上的侵權責任,與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其實是兩回事。
即使某項設計最後沒有構成法律上的侵權,消費者仍然可以討論品牌的原創性、設計理念,以及商品是否符合自己對自創品牌的期待。
畢竟,消費者購買一個品牌,有時候不只是購買衣服本身,也是認同它所傳達的風格和價值。
當相似設計的爭議反覆出現,品牌究竟應該如何向消費者解釋自己的創作過程?
這恐怕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品牌經營與消費者信任的問題。
📌 最後想問大家
你們覺得自創品牌的設計,應該做到什麼程度,才能稱得上「原創」?
如果一件衣服的設計與其他品牌相當接近,但未必違法,你還會願意購買嗎?
歡迎理性討論!
📚 資料參考: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衣服、鞋子及包包等實用性產品有何著作權問題?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服裝樣式與著作權釋疑
本文以公開報導及現行法律進行一般性科普,不對任何當事人的侵權行為或法律責任作成事實認定,具體爭議仍應以相關證據及司法認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