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餐廳打工,一個月大概4.5天而已,這樣有需要先報備嗎?每個月天數應該也不一定,偶爾假日也會有機會接一些活動工作
我目前在仁德工作 想找下午6-12的兼差,我發現好少 想來這邊詢問看看會不會工作!
我想請問一下,有在當公務員的你們,下班後如果要進到校園志願性指導學生課業(不受薪)或在自家兼任家教(不受薪),是不是一定要經過服務機構同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