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1月通過彈劾台大校長管中閔,而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將於7月2日下午公開審理,並通知管中閔出席準備程序庭,台大則簡短表示:不予回應。據了解,公懲會將借用台灣高等法院開庭,並開放60名民眾旁聽。監察院今年1月間彈劾管中閔。監察院表示,管中閔在民國101年2月6日至104年2月3日期間,擔任行政院政委兼國發會主委,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禁止兼職」的規定,透過匿名方式常態性為壹週刊撰寫社論,獲取每年約新台幣65萬元的兼職報酬,違失情節重大,依法提案彈劾,彈劾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並已通知管中閔,於7月2日下午3時開庭,管中閔依法必須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