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吞球彈劾案:高涌誠、蔡崇義的法律見解錯在哪?
繼前天監委發完聲明說不再追究那位檢察官後,民進黨立委段宜康。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為了讓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解套,免吞曲棍球,違法濫權彈劾承辦檢察官,其彈劾主文稱「本案將應沒收及應發還原所有權人彰化縣政府依規定銷燬之物,卻以『發還被告李○惠』之處分命令結案,違反刑法第219條明文規定。」

繼前天監委發完聲明說不再追究那位檢察官後,民進黨立委段宜康。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為了讓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解套,免吞曲棍球,違法濫權彈劾承辦檢察官,其彈劾主文稱「本案將應沒收及應發還原所有權人彰化縣政府依規定銷燬之物,卻以『發還被告李○惠』之處分命令結案,違反刑法第219條明文規定。」

監察委員陳師孟。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日前監察院發布新聞稿,通過彈劾當年承辦立委段宜康曲棍球案的台中地檢署陳隆翔檢察官,消息一出,法界嘩然,相關團體相繼發表聲明,更發起「捍衛司法獨立連署」活動。對此,監委高涌誠接受媒體採訪時,卻是指責反對者是用政治性語言抹黑,掩飾法律缺失,更痛批連署者都沒看過相關卷證,盲目連署,難怪司法公信力不彰。當然,監委陳師孟也不吝提出他的想法跟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