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有著明顯的性別歧視意味
「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女性主義的各位,妳們認同嗎?男女的社會生活與角色之不同,明顯的歧視啊,妳們怎
「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女性主義的各位,妳們認同嗎?男女的社會生活與角色之不同,明顯的歧視啊,妳們怎
看到標題就很想吐槽:第一:關於命題,就算「向平均迴歸」真的如妳文中解釋,那也不會區分性別,而是只要是人的條件都符合此現象,這種挑男生出來講的性別歧視發言根本不知所謂。第二:「向平均迴歸」指得是針對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