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性騷擾後去警局備案,三年後卻成了《跟蹤騷擾防制法》被告
B5-2,我原本以為自己只是個普通女生。遇到不舒服的事情,留下證據。去警局備案。保護自己。但我從來沒想過,最後坐上被告席的人竟然是我。Eli林男,⸻,2021年,認識了E男,我和E男從來,不是男女朋友

B5-2,我原本以為自己只是個普通女生。遇到不舒服的事情,留下證據。去警局備案。保護自己。但我從來沒想過,最後坐上被告席的人竟然是我。Eli林男,⸻,2021年,認識了E男,我和E男從來,不是男女朋友

我原本以為自己只是個普通女生。遇到不舒服的事情,留下證據。去警局備案。保護自己。但我從來沒想過,最後坐上被告席的人竟然是我。Eli林男:⸻,2021年,認識了E男,我和E男從來,不是男女朋友。從來沒有

如題 收到一張通知書 完全沒寫是什麼事情,打電話去問 這位丁先生一直說偵查不公開,等我去了就知道,我覺得莫名其妙 如果我是當事人,為何不能知道案情?我非常有自信近期絕對沒有違法或跟別人有糾紛,所以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