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性騷擾後去警局備案,三年後卻成了《跟蹤騷擾防制法》被告
B5-2,我原本以為自己只是個普通女生。遇到不舒服的事情,留下證據。去警局備案。保護自己。但我從來沒想過,最後坐上被告席的人竟然是我。Eli林男,⸻,2021年,認識了E男,我和E男從來,不是男女朋友

B5-2,我原本以為自己只是個普通女生。遇到不舒服的事情,留下證據。去警局備案。保護自己。但我從來沒想過,最後坐上被告席的人竟然是我。Eli林男,⸻,2021年,認識了E男,我和E男從來,不是男女朋友

我原本以為自己只是個普通女生。遇到不舒服的事情,留下證據。去警局備案。保護自己。但我從來沒想過,最後坐上被告席的人竟然是我。Eli林男:⸻,2021年,認識了E男,我和E男從來,不是男女朋友。從來沒有
